近日,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聯合印發《陽江市社會投資一般產業類項目“交地即開工”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將一般產業類項目全過程行政審批時間壓縮到11個工作日以內,從交地到開工審批時間壓縮到5個工作日以內,其中“帶設計方案出讓”或“設計方案預受理”模式,交地到開工審批時間壓縮到2個工作日。
《措施》包含22條改革措施,涵蓋統籌做好項目前期工作、簡化立項用地許可階段審批、優化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審批、簡化施工許可階段審批、完善聯合驗收模式、優化環評審批制度、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和提升辦理建筑許可便利度。
《措施》明確,簡化立項用地許可階段審批,推行豁免審批。建設單位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交地確認書等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及其它法定要件,即可申辦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含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可自行選擇是否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措施》指出,優化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審批,實行出讓用地建設工程設計方案預受理制度及“先建后驗”審批新模式。出讓土地意向單位可提前編制設計方案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業務預審,通過承諾各項建設內容均符合規劃控制要求,審批部門可直接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并開展批后監管。
《措施》要求,簡化施工許可階段審批,一是推行分“三階段”辦理施工許可。在涉及“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辦理施工許可環節時,新建項目可選擇獨立分包模式或總承包模式,從而解決過往因施工總承包合同內容多、金額大等原因,導致合同確認費時長的問題。二是推行施工許可告知承諾制。建設、勘察、設計單位對施工圖設計文件作出符合質量安全和消防安全性要求承諾,并在省施工圖審查管理系統上傳了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圖合格書可不作為施工許可前置條件,但須承諾在施工許可證核發后30日內提交審圖合格書。
《措施》強調,完善聯合驗收模式,推行分段驗收并支持設備提前進場安裝調試。在滿足配套要求及獨立安全使用條件的前提下,可對單位工程進行竣工聯合驗收并單獨投入使用;具備條件的項目可提前1個月申請生產設備提前進場安裝調試,工程驗收合格后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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