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今年第二季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監管執法典型案例,以加強安全生產警示教育,警示全市生產經營單位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防范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此次市市場監管局關于2024年第二季度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監管執法典型案例的通報,包括8個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其中,有3家企業涉及電梯相關問題,或使用定期檢驗不合格的電梯,或使用超期未檢的電梯,或使用未經監督檢驗的電梯。此外,一家企業和一家醫院均使用超期未檢的壓力容器,一家企業使用超期未檢的鍋爐,還有兩家經營主體分別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家用燃氣灶及電動自行車。
5月6日,執法人員依法對陽西縣某冰業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現場有7臺壓力容器未經定期檢驗并正在使用。經調查核實,該公司使用未經定期檢驗特種設備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四十條第三款,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給予罰款3萬元的行政處罰。這是此次通報的3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典型案例之一。此外,還有江城區某電動自行車商行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案,以及陽東區某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充裝不符合安全技術規范氣瓶的違法行為案,兩案經營主體分別被作出罰款0.44萬元和7.5萬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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