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科技局,有關單位:
現將《陽江市科學技術局引進創新科研團隊項目實施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科技局反映。該文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為陽部規〔2020〕7號。
陽江市科學技術局
2020年4月10日
陽江市科學技術局引進創新科研團隊項目實施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粵府[2019]1號)、《關于印發〈陽江市進一步促進科技創新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陽科通[2020]1號)等文件精神, 大力引進符合我市產業發展的創新科研團隊,推進創新驅動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引進創新科研團隊工作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用人單位為主、政府引導支持為輔。
第三條 本辦法中的創新科研團隊是指具備一定技術水平,對我市產業發展有重大推動作用,預期能為我市帶來重大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科研團隊。創新科研團隊所從事的行業應屬于新材料、新型電子信息、新能源、節能環保、五金刀剪及機械、模具、裝備制造業、家用電器、食品、保健品、海產品深加工、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等近年我市重點發展的產業和領域。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工作機制
第四條 陽江市引進創新科研團隊項目屬陽江市科技計劃項目,由陽江市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市科技局)負責創新科研團隊認定管理工作,并實施動態監督和考核。
第五條 陽江市引進創新科研團隊項目經費在市科技計劃項目經費中列支,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公開受理、專家評審、擇優扶持、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六條 市科技局負責指導、管理、組織專家評審工作。
第七條 各縣(市、區)科技部門負責轄區內引進創新科研團隊的組織推薦、日常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配合市科技局做好引進創新科研團隊的調研檢查和專項資金監管等工作。
第三章 申報條件和申報方式
第八條 市科技局負責制定引進創新創業團隊年度申報指南,并通過網站公布。
第九條 申報的創新科研團隊必須具備良好的工作基礎,有特色鮮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確的研究目標,符合陽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具體要求如下:
(一)創新科研團隊由帶頭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人員組成,其中1人必須為全職人員(人事或社保關系需轉至我市),核心人員之間存有良好的合作關系,學術水平在本領域內具有明顯優勢,有明確的產業化計劃,能夠在未來3年內實現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帶來重大經濟社會效益。已入選廣東省引進創新科研團隊項目的單位或團隊不得再以同一團隊或項目申報市引進創新科研團隊。
(二)創新科研團隊帶頭人應具有正高級職稱或博士學位,近五年內曾獲得市級以上相關人才計劃資助或主持過市級以上科研項目。
(三)申報團隊成員應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具備較強的創新科研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領域、本行業前列,科研成果產業化前景好;
(四)申報團隊成員個人需與用人單位簽訂意向性合同,承諾入選后3個月內簽訂正式合同并到崗。引進后團隊中非全職成員每年在陽江工作時間累計3個月以上,全職人員每年在陽江工作時間累計9個月以上。
(五)用人單位必須是在陽江市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單位。
(六)用人單位應具備團隊項目實施的良好基礎條件和保障能力。
第十條 申報單位按《申報指南》的要求認真組織申報材料,申報書和相關資料可從《申報指南》公布的網站下載。申報采取紙質材料及電子文檔的報送方式, 紙質材料為A4紙尺寸,按封面、目錄、申報書、可行性報告、附件的順序膠裝成冊,一式五份及電子文檔報所屬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 審核推薦。各縣(市)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指南要求,嚴格審核推薦,將紙質材料一式五份、電子文檔及推薦項目匯總表統一報送市科技局受理窗口。尚未有承接單位的創新科研團隊可以采取自薦方式直接向市科技局申請,市科技局在商有關部門和單位后按程序辦理。
第四章 評審
第十二條 形式審查。市科技局根據年度《申報指南》要求的條件對引進創新科研團隊的資格條件、工作基礎等進行形式審查。
第十三條 實地考察。對通過形式審查的創新創業團隊,由市科技局組織進行實地考察,重點考察承接主體的經營情況、配套能力等,形成考察意見。
第十四條 專家評審。市科技局組織或委托科技服務機構組織專家評審,評審組成員不少于5人。評審采取擬引進創新科研團隊陳述、專家提問、口頭答辯、小組討論等形式。專家評審組對引進創新創業團隊的工作基礎、技術水平、項目產業化前景和團隊的經營、管理和創新能力進行評分,形成專家意見。
第五章 審批和立項
第十五條 市科技局綜合專家評審和實地考察的意見,形成擬立項名單。
第十六條 市科技局完成對立項名單及資助額度的審定后,在市科技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受理書面異議,組織進行核查,提出處理意見。公示通過的創新科研團隊,由市科技局發文公布。
第十七條 被認定的創新科研團隊與市科技局簽訂《陽江市引進創新科研團隊專項資金項目合同書》,作為支持、管理、考核的依據。
第六章 實施與管理
第十八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認真履行合同的各項約定,按時完成項目任務。
第十九條 年度檢查。創新創業團隊項目立項實施1年后,從第2年開始,每年要對全年工作進行總結,撰寫《年度工作進展報告》。
第二十條 日常管理。市科技局不定期考察創新科研團隊,了解創新科研團隊的項目實施進度、項目管理、研究成果、經費使用情況、存在問題等。創新科研團隊所屬的縣(市、區)科技部門要加強跟蹤服務,協助其解決項目實施和人才生活等相關問題。
第二十一條 項目變更或延期管理。團隊項目執行期內,合同內容一般不作調整。確需變更合同內容或申請項目延期的,項目承擔單位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市科技局同意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1個項目只能申請1次延期,延期時間不能超過1年。
第二十二條 項目驗收。項目期滿后,市科技局可根據政府購買服務的有關規定,委托專業機構開展團隊項目的驗收、工作。對項目執行效果差,未能通過項目驗收的,視情況要求其退回剩余經費或全部經費,并撤銷其資格。
第二十三條 對申報單位提供虛假材料,或剽竊、侵占他人知識產權、科技成果,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團隊專項經費資助的,撤銷其團隊項目,并追回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3年,在效期內可根據實際情況按規定進行修改或廢止。
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陽部規〔2020〕7號
關于我們
|
網站幫助
|
網站地圖
|
隱私申明
|
主辦單位: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管理維護:陽江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網站標識碼:4417000019 備案序號:粵ICP備16010311號-3 網站報障:0662-3367662
粵公網安備 441702020001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