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讀:陽江市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的解讀
關于陽江市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
——2020年9月22日在陽江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上
陽江市審計局局長 謝英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審議。
去年以來,陽江市審計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對審計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圍繞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認真落實市七屆人大四次會議有關決議,全面履行審計監督職責,積極推進審計全覆蓋,依法審計了2019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各地區、各部門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圍繞“打造沿海經濟帶的重要戰略支點,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化濱海城市”戰略定位,扎實做好“六穩”工作,著力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2019年市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良好。
——財政運行總體平穩,收入結構不斷優化。市財政部門積極加強與各收入部門的協調,促進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結構優化”。在減稅降費的大環境下,2019年市本級稅收收入完成14.95億元,同比增長2.57%,非稅收入占比下降4.13%,市級財政收入質量持續向好。
——財力統籌力度不斷加大,基礎民生保障得力。盤活財政沉淀資金力度加大,2019年市本級盤活使用存量資金2.68億元,重新安排到各類民生發展項目和重點項目。民生領域投入力度加大,全市共投入市十件民生實事資金27.64億元,市本級科學技術、衛生健康、教育支出同比分別增長79.17%、30.56%、3.43%,進一步增進民生福祉。
——財政管理改革持續深化,全面預算績效管理穩步推進。制定出臺《關于深化市級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陽江市市級財政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實提升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完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審計查出問題整改力度加大。對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問題,相關縣(市、區)、部門和單位認真落實主體責任,按項逐條跟蹤落實整改,成效較好。經統計,截至2020年6月底,對2018年度審計查出的128條問題,已整改到位98條,整改完成率76.56%;整改問題金額57.69億元(其中上繳或收回財政金額1.4億元);制定或完善制度規范28項。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積極推進市(縣)級“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審計全覆蓋,運用大數據審計方法,組織實施2019年度市本級(含市直和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海陵試驗區,下同)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和縣(鎮)財政管理情況審計。審計結果表明,2019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總體情況良好。
(一)市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
重點審計市本級2019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等情況。據市本級決算草案反映,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103.28億元,總支出88.91億元,年終結轉14.37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31.21億元,總支出27.76億元,年終結轉3.44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6314萬元,總支出5314萬元,年終結轉結余1000萬元;社保基金預算總收入71.35億元,總支出58.7億元,當年結余12.65億元。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執行不符合規定。一是陽江高新區多列當年預算支出1360萬元;二是市財政、海陵試驗區財政無預算撥款2.99億元;三是海陵試驗區財政及陽江高新區財政分別挪用教育費附加964.81萬元用于平衡預算等支出,挪用科學技術經費16.44萬元用于創新交流中心、孵化中心水費等支出;四是海陵試驗區財政局向兩個預算單位出借資金110萬元超過一年未收回;五是市直和海陵試驗區的7個執收部門單位未及時追收土地價款、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等非稅收入共8446.69萬元;六是截至2019年底,市直財政專戶的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罰沒、行政性收費等收入5.28億元未及時上繳國庫和納入預算管理,也未在201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中體現。
2.財政資金未及時盤活使用。一是市財政、海陵試驗區財政、陽江高新區財政2019年末尚有47筆結轉資金共2061.2萬元超過兩年未清理盤活;二是市財政收回部門的存量資金5965.01萬元未上繳國庫,滯留在財政資金專戶。
3.部分社會保險待遇發放不合規。市社保部門違規向不符合規定的人員發放社會保險待遇,有5人因重新就業等原因不符合條件仍繼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涉及金額2.08萬元;對已登記死亡人員17人未及時停發養老待遇共28.67萬元;因審核把關不嚴,有9人領取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待遇,又重復領取應取消的失業保險待遇,涉及金額2.75萬元。
(二)部門預算執行全覆蓋審計
首次組織對60家市級一級預算單位2019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全覆蓋審計,涉及資金總額17.65億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資金)。審計結果表明,市級部門單位預算管理水平不斷提高,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部門單位一般性支出控制不嚴。有3個部門單位無預算實行政府采購52.23萬元;有7個部門單位無預算、超預算列支公務支出和“三公”經費共158.44萬元;有4個部門單位公務接待213次,未按規定附接待清單,涉及金額41.07萬元;有1個單位未按規定制定年度培訓計劃,舉辦3次培訓,涉及金額15.69萬元;有2個部門將充值加油預付款7.5萬元作支出,未能真實反映實際用油支出;有2個部門未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壓減支出,反而增加一般性支出38.9萬元,支出較上年同比增加152.65%和32.28%;有2個部門單位未經批準收取培訓費、辦案經費等共51.11萬元。
2.部分部門單位財政資金使用管理不符合規定。有1個部門出納員多次公款私存共15.55萬元;有6個部門單位違規從零余額賬戶向單位實有資金戶劃撥資金共385.06萬元;有2個部門單位擠占挪用地方教育附加等專項資金共108萬元用于會議費、內部審計服務費等支出;有2個部門未及時清繳以前年度結余結轉資金共447.34萬元;有2個部門單位未及時清退不能按原用途使用的資金共128.21萬元。
3.違反財政(非稅)收入管理規定。有7個部門單位未按規定將非稅收入1622.18萬元及時上繳財政;有2個部門應收未收訴訟費、罰款共176.7萬元。
4.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有1個單位聘請臨時合同工22人未按規定進行購買服務;有1個部門購買保安服務208.82萬元未辦理集中采購手續。
(三)縣級及鎮(街)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組織對陽西縣2018年度財政決算以及陽東區那龍鎮、陽春市圭崗鎮等8個鎮(街)財政收支管理等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預算管理不規范。陽西縣財政2018年度代編預算中的劃轉原農業兩稅征收經費和非稅收入管理經費兩項未細化到單位和具體項目,涉及金額1387萬元;陽西縣財政2018年無預算撥款4.37億元。
2.財政收入征繳管理不規范。陽西縣財政2018年虛增財政收入85.85萬元;陽西縣1個部門違規收取配套建設中小學校和社區公共用房補償金3202.06萬元;陽西縣和4個縣(市、區)的8個鎮(街)非稅收入共1527.55萬元未及時繳入國庫。
3.財政資金管理使用不嚴格。陽西縣財政違規出借財政資金600萬元;陽西縣和該縣2個鎮未收回以前年度出借的財政資金1422.5萬元,最長超過3年;陽西縣財政未按要求充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涉及金額7475.57萬元;陽西縣有1個鎮無預算購買公務用車,涉及金額14.98萬元;有2個縣(區)的2個鎮未按規定將上年結余結轉資金和征地工作經費917.77萬元納入預算管理;有3個縣(市、區)的5個鎮(街)挪用基本農田建設保護、征地補償款等專項資金578.87萬元用于人員經費及日常公用經費等支出。
二、“三大攻堅戰”審計情況
圍繞省委、省政府打好“三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重點開展了精準脫貧攻堅戰、污染防治攻堅戰及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審計。
(一)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跟蹤審計情況
2019年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落實及資金使用情況跟蹤審計(第四輪)結果表明,市委、市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關于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積極推動政策和項目落地落實。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部分產業幫扶項目不精準。陽西縣有1個項目的被投資企業財務管理不健全,涉及金額974萬元;陽春市有3個項目直接向貧困戶發錢發物,涉及金額1170萬元;陽春市有2個項目荒廢、閑置,涉及金額255萬元。
2.部分惠民政策落實不到位。全市有10名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員由于醫療救助系統標注低保特困人員的身份類別不準確,未能按相應檔次享受醫療救助補貼,個人多承擔2.82萬元醫療費用;未對190名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給予繳費資助,涉及金額4.18萬元;全市未完成35名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危房改造;未將4名中重度殘疾人納入低保兜底;未向333名殘疾人發放護理或生活補貼88.44萬元;有22名預脫貧人員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3.扶貧資金使用管理不合規。陽西縣有1個鎮擴大省定貧困村建設資金875.28萬元使用范圍用于非省定貧困村建設;全市扶貧資金有956.9萬元閑置1年以上未發揮效益。
(二)污染防治攻堅戰審計情況
組織對全市2016至2019年境內重點中小河流污染治理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中小河流水質方面。有4個縣(市、區)共69個“河長制”監測斷面未達到省級規定Ⅱ類水質目標要求;陽春市“河長制”37個監測斷面設定水質目標Ⅲ類,低于省級規定目標;全市有28個鎮未建成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覆蓋率未達標,市區和28個鎮生活污水未經處理直排入河流;有4個縣(市、區)共436個入河排污口未經審批;有3個市(區)共87間畜禽養殖場整治工作未全部完成。
2.中小河流污染治理設施建設管理方面。全市共有49項水污染治理工程實施進展緩慢,未按建設任務按時動工或建成運行;有3個區共4項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項目未按省規定在2019年6月底前開工;全市有20宗工程建設未履行建設程序,未經工程驗收運行,存在質量安全隱患。
(三)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審計情況
組織對全市2019年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財政部門對地方政府債券資金下達及時,相關部門基本按照規定使用資金。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有2個區財政部門未建立債券項目多部門協商入庫工作機制;二是陽春市新增地方政府債券資金調整使用未按規定程序報批,涉及金額1.62億元;三是截至2019年底,我市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項目因項目進度與資金籌集不銜接等原因,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債券資金9.14億元存放在預算(項目)單位未使用,占全市當年新增債券總額的22.94%,未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三、績效審計情況
(一)財政資金績效審計情況
組織對支持實體經濟、醫療衛生和教育事業發展等3個方面重大政策及其資金績效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地區、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政策要求,著力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市直一家醫院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財務基礎數據與實際不符,核磁共振等醫療設備未達到預期經濟效益; 二是省道S113線陽春市區段新改(擴)建工程項目未按時完成,主要原因是擴大投資規模、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征地拆遷工作未完成等,造成中央、省財政投入項目資金2.51億元未能充分發揮效益。三是截至2019年底,市直、海陵試驗區、陽江高新區2019年省級涉農統籌整合資金撥付使用分別為928.88萬元、312.62萬元、211.67萬元,占到位總資金量比重分別為18.34%、8.77%、18.09%,資金撥付使用率低;四是截至2020年3月底,仍有1871.64萬元省級支持學前教育發展資金結存在市本級及3個縣(市、區)未使用;五是截至2020年3月底,江城區財政未將省級支持工業企業轉型升級資金719.7萬元撥付給受獎補企業。
(二)財政預算績效審計情況
組織對市本級2019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市級部門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發現存在以下績效問題:
1.預算績效評價不全面。市財政局和海陵區財政局均未將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納入績效管理;高新區財政局未將政府性基金預算納入績效管理。
2.部分部門預算績效管理不到位。有12個部門29個預算安排項目(其中上年結轉預算項目5個)支出預算執行率為零,涉及未執行資金1595.01萬元;有2個部門未按要求對14個支出項目共2956.62萬元進行績效目標申報;有1個部門的1個項目未按規定進行績效目標調整備案。
四、重大政策措施跟蹤審計情況
組織對公立醫院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穩就業、穩外貿、降費減負等4個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地區、有關部門單位認真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支持實體經濟政策落實方面。全市公立醫院2019年末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共4.73億元;部分降低用地成本措施未有效落地,沒有以租賃方式供應工業用地,沒有按彈性年期出讓工業用地;有1個部門未嚴格執行國家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未及時發放貼息資金。
(二)“六穩”政策落實方面。有1家公司截留穩崗補貼13.7萬元;有1個部門未能對職業培訓進行有效指導,勞動者技能培訓工種單一;部分培訓機構共7名專兼職教師無教師證上崗;有3個縣(市、區)人社部門認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未發揮有效作用;穩崗補貼申報程序不夠便利;省級粵菜師傅培訓基地和大師工作室專項補助共215萬元未及時使用;“粵菜師傅”工程未完全按照年初計劃推進;市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220萬元未及時撥付。
(三)降費減負政策落實方面。陽東區有1個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未全面實行清單管理;陽春市有1個單位違規從事經營活動并收費48.88萬元;市直有1個協會在開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試工作中未落實“考培分離”。
五、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情況
(一)江城區初中階段教育均衡化審計調查情況
組織對江城區城區教育均衡化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重點對江城區城區內各公辦初中學校和市實驗學校等民辦學校的辦學條件和教學管理等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公辦學校教學管理不到位。部分學校對教師教學常規工作檢查次數少,檢查內容不全面,檢查評價結果沒有與年度考核和績效工資掛鉤。
2.教師資源未能均衡配置。江城區教育局未能對7所學校教師按教育均衡化的要求進行輪崗,114名市級、區級優秀教育工作者、優秀教師、師德先進個人也未能在各校間均衡配置;7所公辦學校部分教師所學專業與任教學科不對口。
3.義務教育標準化水平不高。7所公辦學校均沒有按要求開設實驗課,1所學校未按標準配置計算機教室。
4.辦學成果存在差距。江城區城區公辦初中辦學成果相比城區民辦學校存在差距,大部分的城區公辦初中學校未能完成招生計劃。
(二)鄉村振興審計情況
全市鄉村振興審計結果表明,有關地區、部門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全面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是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鄉村振興資金共429.3萬元閑置1年以上;二是截至2019年9月底,陽西縣4宗納入省水利廳2016至2018年建設任務的村村通自來水工程建設未完工;三是“廁所革命”項目目標任務完成率低,截至2019年底,陽春市、陽西縣自然村農村公廁新建和改造任務完成率分別為7.1%、25%,遠未達到2019年底完成50%的目標任務;四是“四好農村路”項目管理不到位,有2個農村公路項目重復申領財政資金33萬元,有2個新農村建設工程,建設單位監管不到位,施工單位偷工減料,嚴重影響工程質量。
六、國有資產及國有資源審計情況
(一)市級預算單位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組織對市級預算單位2019年度資產管理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單位認真執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逐步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監督,資產管理水平不斷提高。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有1個部門及其7個下屬事業單位資產賬實不符,盤虧資產484.74萬元。
2.有3個部門單位未及時登記固定資產賬,涉及金額657.90萬元。
3.有14個部門單位未及時對已拍賣、報廢的47輛小車作賬務處理。
4.有1個部門未及時對1.47萬平方米被收回土地進行會計處理。
5.有16個部門單位未按規定定期對單位實物資產進行清查盤點。
(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組織對陽西縣程村鎮的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資源和相關生態環境保護情況進行審計。審計結果表明,程村鎮能貫徹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1.礦產資源管理方面。程村鎮政府未能及時發現、及時制止非法采礦和非法取土行為。
2.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程村鎮自來水管網改造工程項目誤期,鎮政府未分清責任及要求誤期賠償;未制定“最后一公里”建設項目的年度計劃;截至2020年3月底,有3個農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項目未按計劃竣工驗收;有5個工程項目沒有辦理驗收手續,涉及金額60.75萬元。
七、重大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組織對市婦幼保健院新院建設項目(一期)竣工決算及績效、省道S113線陽春市區段新改(擴)建工程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以及市公用事業集團綜合樓項目(第一標段)等10個工程項目進行審計。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是:
(一)市婦幼保健院新院建設項目。《決算報告》少核算工程總投資5020.24萬元;未按規定分攤待攤投資2695.43萬元;項目培訓費報銷手續不規范,涉及金額10.01萬元。
(二)省道S113線陽春市區段新改(擴)建工程項目。陽春市政府違規采用BT融資方式發包第二合同段工程,工程合同價為2.47億元;未編報環境影響報告書;在未取得建設用地預審、建設用地批準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相關證書的情況下違反基建程序開工;有27.83公頃建設用地未報批先征用。
(三)市公用事業集團綜合樓項目(第一標段)等10個工程項目。有8個項目多計工程價款752.56萬元;有2個項目未按規定扣減違約金106.03萬元;有2個項目招標控制價多計288.21萬元;有1個項目少計工程價款2.04萬元;有4個項目存在工程管理不完善問題;有2個項目多審批工程進度款213.6萬元。
八、審計移送的違紀違規問題線索情況
2019年以來,市審計局共移送問題線索31起,移送事項主要集中在:
(一)財政收入征繳管理違規問題。共移送此類問題線索3起,主要涉及出租收入未按規定繳納稅款等。
(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共移送此類問題線索8起,主要涉及違規支出公務接待費、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私車公養等方面。
(三)違反黨內法規問題。共移送此類問題線索2起,主要涉及公職人員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情況。
(四)財政、公共資金和國有資產管理方面違法違規問題。共移送此類問題線索13起,主要涉及涉嫌騙取財政資金、擅自處置國有資產、違規收費等。
(五)工程建設領域違法違規問題。共移送此類線索5起,主要涉及工程項目規避招標、虛假驗收、挪用工程項目資金等。
九、原因分析及審計建議
以上問題產生的主要原因:
一是推進預算改革和績效管理不到位。如有的地區和部門單位未能做到科學理財、為民管財,存在不同程度的重投入輕管理、重支出輕績效思想;部分地區和部門單位未能有效統籌政府資產、債券資金等各類資源,資金沉淀閑置、損失浪費等問題仍有發生,績效管理的控制力和約束力有待加強。
二是制度體制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如優化營商環境的“放管服”改革尚未落細見效、一些改革配套措施不完善、政策審批門檻過高、部門間協調配合機制不健全等,導致出現一些政策落地難、實施效果不明顯、項目審批和建設緩慢等問題。
三是缺乏嚴格規范管理,查處問責力度不足。部分地區和部門單位未完全按照“誰審批、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主體責任,導致有的部門單位對分管的財政專項資金縱向管理力度不足,對安排到基層的資金監管缺位,導致擠占挪用財政資金的行為時有發生。
為此,審計建議:
(一)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執行力。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過緊日子”的有關要求。堅持勤儉辦事,從嚴從緊編制部門預算,優化部門預算支出結構,大力壓減一般支出。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做到“先有預算后有支出,無預算不支出”。
(二)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財政局應加強對專項資金分配、撥付、使用、效益全過程的監督檢查,提高財政資金的配置效率,實行專項資金績效考評與問責機制。建立結余結轉資金定期清理機制,加快清理沒有指定用途或因政策變化無需繼續執行的存量資金,按規定重新安排使用;增強存量資金透明度,對本級財政存量資金列出項目清單,分清資金性質和用途。
(三)加強非稅收入管理,加大清繳力度。執收單位應加大對非稅收入的清繳力度,嚴格按照法規對超過規定的期限繳款的加收滯納金,充分發揮滯納金的懲罰性作用;財政部門應督促執收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及時、足額上繳,杜絕非稅收入被截留、坐支的行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為全力服務全市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大局,按照省審計廳統一部署安排,市審計局迅速組織全市審計力量,成立6個工作小組,派出28個審計組、69名審計人員開展對全市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專項審計,重點審計財政資金1.26億元、捐贈資金2400萬元,對專項再貸款資金6800萬元逐筆逐項進行核查,延伸審計紅十字會和慈善組織共11家,疾病控制中心等政府機構和單位共85家,相關企業4家,核查全市疫情防控資金和捐贈款物的籌集、分配及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全市各級黨委、政府緊緊圍繞黨中央的決策部署,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各地區各部門履職盡責,社會各方面全力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科學有序開展。全市審計機關查出疫情防控財政專項資金、捐贈款物、重點保障企業貼息貸款、防疫物資生產保障等4方面的問題共23條,涉及問題金額1489.9萬元,涉及防疫物資26.83萬件(個、套)。截至7月8日,已整改到位問題21條,整改完成率91.30%,整改問題金額1029.98萬元。
對本審計工作報告反映的具體審計情況,市審計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審計單位意見,出具審計報告,下達審計決定,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對涉嫌嚴重違紀違規線索,已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對違反財經法規的問題,已作出處理處罰意見;對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規范的問題,已建議有關部門單位建章立制,切實加強內部管理。下一步,市審計局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廳的要求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單位認真整改,全面整改情況將按規定向市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陽江市審計局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廳的堅強領導下,自覺接受市人大的指導和監督,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依法履行審計監督職責,做好常態化“經濟體檢”工作,為把陽江打造成沿海經濟帶的重要戰略支點、宜居宜業宜游的現代化濱海城市的目標作出應有的貢獻。
報告完畢。請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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