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1日在陽江市第八屆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上
陽江市審計局局長 傅光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陽江市2021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請予審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審計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聽取審計整改情況匯報,研究部署重要問題整改工作,強調要扎實做好審計“下半篇文章”,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壓實責任,實行“對賬銷號”,確保整改落到實處,同時著力促進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進工作。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進情況
全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認真執行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的審議意見,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作為重要政治任務,作為改進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促進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抓手抓緊抓實,推動整改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實責任。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部門(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切實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承擔起整改第一責任人責任,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以及省、市審計整改相關會議精神,進一步健全審計整改落實機制,制定整改方案、健全整改臺賬,逐項分解整改任務,層層壓實整改責任,切實抓好本地本單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
(二)突出重點,分類整改。市審計局對審計發現問題進行分類指導,督促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各部門(單位)分清主次難易、把握關鍵、突出重點,緊緊圍繞中心大局,緊盯涉及全局的關鍵事項和難點堵點。對于整改難度較小的問題,做到立行立改、邊審邊改。對于整改難度較大的歷史遺留問題和因客觀原因暫時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分階段整改措施,逐步推進整改。
(三)強化措施,提升效果。市審計局于2022年11月制定了《陽江市審計局審計整改監督工作內部管理辦法(試行)》,對審計查出問題每年開展2次專項督查,突出問題整改完成率比上一年度提升2.5%。同時,推動我市建立健全審計結果運用機制,將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任免、獎懲領導干部的重要參考,促進領導干部化壓力為動力做好審計整改工作,切實維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剛性約束力。
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市人大重點關注的72個突出問題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階段整改、持續整改的問題分別有50個、15個、7個。截至2023年2月10日,要求立行立改的問題有48個(占96%)已整改到位;要求分階段整改的問題有11個已整改到位,其余問題已完成階段性整改目標;要求持續整改的問題有4個已整改到位,其余問題已制訂整改措施和計劃。
(一)2021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涉及陽江的問題
應整改問題10個,8個已整改到位,2個正在持續推進整改。
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
(1)未落實已確權登記國有性質扶貧資產公示制度問題。相關縣(市、區)已立行立改,并按要求在政府官網進行公示公開。
(2)扶貧資產管理臺賬存在漏登扶貧資產項目,涉及項目43個問題。漏登的43個項目已重新確權登記。
(3)重復上報3個扶貧資產項目問題。已組織核查并修正重復上報的資產數量和金額。
(4)3個扶貧資產項目確權登記類別不準確問題。相關縣(市、區)已組織核查并修正資產類別。
(5)3個扶貧項目拖欠分紅款88.12萬元問題。拖欠分紅款已按要求全部發放。
(6)自由種植專業合作社百香果投資等項目損失129萬元問題。項目公司已返還129萬元給自由種植合作社。
(7)2個鎮的2個扶貧項目將投資本金當做收益分紅230.38萬元問題。1個鎮的合作社與參與村簽訂了《產業扶貧經濟農作物種植項目合作協議補充說明》,保證不再分配本金給貧困戶;另1個鎮對分配方案進行調整,確保在合同期滿后收回所有本金。
(8)8個新建獨立水源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未配套建設水質消毒設施問題。8個行政村已完成有關項目的配套水質消毒設施建設。
(9)3個鎮的6個扶貧項目無收益或收益低,涉及金額774.43萬元問題。3個鎮通過收回本金、轉讓出租、更換項目等方式完成4個項目整改。
正在整改中的項目2個:一是陽春市馬水鎮石田村蠶桑基地項目進行技術提升,組織相關人員到外地公司學習共育小蠶技術,經有效整改措施,預計2023年項目將實現扭虧為盈。二是陽春市春灣鎮大垌村水產養殖項目收益低,經協商已于2022年6月解除合同協議,項目運營單位已補償給村委會10萬元,按約定2023年6月底前還需補償資金20萬元。
(10)全市63個村級衛生站未完成建設任務問題。已有3個村級衛生站完成建設任務,60個仍正在整改中。
(二)2021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方面
應整改問題62個,55個已整改到位,7個正在持續推進整改。
1.市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
(1)預算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2個,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代編預算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具體項目750萬元問題。已按照要求完善了預算編制工作,2022年在數字財政系統上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二是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不完整,11家區屬國有企業未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范圍問題。2022年已按文件要求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
(2)資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4個,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未及時下達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問題。涉及的4項上級專項資金已全部分配下達。二是專項債券資金撥付至市交投集團實有賬戶,未形成實物工作量問題。已于2022年5月30日前將存量的專項債券資金使用完畢,形成實物工作量。三是將債券資金撥付至共管賬戶,760.45萬元未形成實物工作量問題。截至2022年6月,債券資金已全部撥付,形成實物工作量。四是將專項債券資金撥付至項目單位實有資金賬戶,2871.17萬元未形成實物工作量問題。截至2022年6月,已將專項債券資金全部撥付,用于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形成實物工作量。
(3)決算草案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1個,已整改到位。非稅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和納入預算管理,少反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問題。已于2022年6月底將資金全額繳入國庫。
2.預算執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
(1)預算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2個,1個已整改到位,1個正在持續推進整改。一是2個項目共748.7萬元預算執行率低問題。截至2023年2月10日,市中醫醫院二期廣場地下人防工程項目仍有146萬元未支付,已申請在2023年預算中安排支付;市婦幼保健院地下人防工程項目仍有應付項目款約400萬元未支付,已于2022年11月發函催促加快推進工程竣工決算。二是中央財政補助資金項目進展緩慢問題。截至2022年10月底企業已完成項目投資。
(2)“三公”經費支出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1個,已整改到位。違規占用下屬單位車輛2臺問題。已將車輛退還給下屬單位。
(3)國有資產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5個,4個已整改到位,1個正在持續推進整改。一是資產未登記入賬問題。已將資產補充登記入賬。二是資產賬實不符49.84萬元問題。已于2022年4月將盤盈資產49.84萬元全部登記入賬。三是2個部門單位資產出租程序不規范問題。已按出租程序規范出租資產。四是1個部門及2個單位未按規定處置資產515.83萬元問題。基本按規定完成資產處置,尚余98輛環衛三輪摩托車正在處理之中,持續整改。五是1個部門的2項資產長期閑置問題。商鋪已移交給市國資委;車檢場經報市政府審批,改建為跨境電商清關中心。
3.縣級及鎮財政管理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
(1)預算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1個,已整改到位。少列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93.44萬元問題。已及時糾正,將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上繳國庫,納入財政預算管理。
(2)財政資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6個,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追繳財政收入不及時問題。已上繳非稅收入56.53萬元。二是未及時下達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問題。已分配和下達上級專項轉移支付的資金。三是未將基礎設施配套費納入預算管理上繳國庫問題。已將資金全額上繳國庫。四是3項非稅收入未按規定上繳財政問題。按規定全額上繳非稅收入。
(3)公務接待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6個,已全部整改到位。相關單位已完善公務接待制度,嚴格落實審批手續,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4)政府采購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6個,已全部整改到位。6個單位未按規定辦理政府采購的問題。6個單位已加強政府集中采購監督管理,嚴格履行政府采購程序,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嚴格按規定采購。
4.重大政策措施落實跟蹤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
(1)糧食儲備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2個,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對糧食儲備企業日常監管不到位問題。已修訂完善《陽江市市級儲備糧管理辦法》,充分發揮信息化技術在糧食管理中的作用,運用糧庫智能化系統對政府儲備糧食承儲企業進行監管;督促承儲單位嚴格執行《政府儲備糧食質量安全管理辦法》,嚴格實行糧食出入庫質量安全檢驗制度,落實出入庫糧食質量管控。二是4家糧食經營企業未建立經營臺賬問題。目前4家糧食經營企業已按規定建立經營臺賬。
(2)耕地利用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2個,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陽東區撂荒耕地整治緩慢問題。陽東區制定并落實《撂荒耕地復耕復種實施方案(2022-2023年)》。具備復耕條件的0.99萬畝已完成復耕復種;對不具備復耕條件的,制定了整治優化工作方案。二是陽東區部分鎮村上報復耕面積不準問題。已對3個鎮上報不準原因進行調查核實,并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復耕復種。
5.重點民生項目和資金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
(1)城區養老服務業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問題。應整改問題5個,4個已整改到位,1個正在持續推進整改。一是未制定整合利用閑置資源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政策措施問題。2022年9月,已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養老服務設施規劃建設和用地保障的通知》,進一步細化整合利用閑置資源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政策措施。二是2個縣級部門未及時撥付養老機構運營資助金共57.95萬元問題。對各養老機構的入住對象數、入住時間等情況進行了統計,及時向財政部門申報補助資金,現已將運營資助經費發放到位。三是未及時督促7家醫療機構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校驗問題。7家醫療機構已按要求補辦校驗手續。四是1個縣的7家敬老院未安裝消防設施,3個縣區的7家敬老院雖然已經安裝消防設施,但未通過消防驗收問題。3個縣區共14家敬老院已全部安裝消防設施,通過消防安全合格驗收,并出具了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五是1個區未能及時審核養老機構床位補助申請資料問題。對符合申請條件的4家民辦養老機構的申請資料進行了核查,并已將區4家養老機構新增床位資助申請表及資料報送市審核,審核完成后按規定發放。
(2)醫用耗材采購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2個,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未嚴格按規定實行醫用耗材平臺采購問題。已依規在廣東省藥品電子交易平臺進行醫用耗材采購并完成合同三方簽章。二是1間醫院未通過省交易平臺采購高值醫療耗材問題。已從2022年5月份起已在廣東省電子藥品交易平臺采購。
(3)藥品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2個,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未細化藥品內部管理制度問題。已制定《藥品缺損、報廢、失效控制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和《藥品定期盤點管理制度》,對藥品進行定期盤點、加強對藥品庫存的核對管理、藥品缺損及報廢等管理。二是藥品會計賬與藥房賬余額不符、藥房管理混亂問題。已在2022年第二季度藥品盤點時將門診西藥房、住院藥房藥品節余金額作盤盈處理,規范了盤點表數據,做到藥品會計賬與藥房賬余額相符;制定《臨床急救藥品、備用藥品管理和使用制度》、《臨床科室剩余藥品管理制度》,組織藥房人員培訓學習,加強對員工借藥、急救備用藥品和節余藥品的管理。
6.公共服務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
(1)中心城區公廁規劃建設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1個,已整改到位。市區2座公園公廁破損未及時維修、部分無障礙廁所設施設置不規范問題。已進行了維修維護,并進行接收管理。
(2)公共法律服務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1個,已整改到位。3個縣級司法部門未按規定支付法律援助辦案補貼問題。海陵、江城、陽春3個縣級司法部門已支付法律援助辦案補貼68.79萬元。
7.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
(1)工程概算、預算和結算執行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2個,1個已整改到位,1個正在持續推進整改。一是學校建設項目超工程概算超比率12.09%問題。該項目目前正在開展工程建設費用結算審核,待審核金額確定后,調整項目概算,重新報發改部門審批。二是多計機械臺班價差款77.93萬元問題。已根據核定金額支付完畢。
(2)工程基建程序和建設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3個,1個已整改到位,2個正在持續推進整改。一是1個PPP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等業務未按規定進行公開招投標問題。已依法立案,正在調查處理中。二是1個PPP項目的法律咨詢服務未進行政府招標問題。項目實施時違反的《陽江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陽府﹝2016﹞56號)已廢止,新印發的《陽江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陽府〔2021〕11號)中沒有相關規定認定該行為是違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作出對案件進行不予立案處罰的決定。三是1個PPP項目違規對未滿足驗收條件的單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驗收問題。已約談項目公司相關人員,要求其嚴格按照國家驗收規范,完善驗收資料,盡快重新對項目進行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截至2023年1月,該項目已取得較大進展。
(3)建設資金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1個,已全部整改到位。未按合同約定扣減農民工工資保證金182.44萬元問題。該工程現已完成,沒有拖欠工人工資。
8.國資國企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
(1)市屬國有企業審計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1個,已整改到位。購買理財產品沒有作為“三重一大”事項進行集體決策問題。已將理財產品贖回,不再購買理財產品。
(2)對下屬單位監督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2個,1個已整改到位,1個正在持續推進整改。一是未嚴格執行大額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履行聯簽手續問題。公司加強了聯簽手續管理,完善大額資金聯簽手續制度。二是8311.32平方米土地閑置超過3年,存在被收回土地使用權風險問題。2023年2月1日,公司召開工作會議,計劃通過出讓地塊解決閑置問題,現已報上級部門審批。
9.自然資源資產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方面
(1)鎮級水資源管理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2個,已全部整改到位。一是2個水質斷面監測點共有30次監測未達到要求,達標率僅為3.2%問題。經過治理,目前水質的水質監測結果為Ⅲ類,達到上級要求水質目標。二是對入河排污口偷排污水問題整治不到位問題。已組織環保辦和河長辦建立工作組對轄區內8戶養殖場采取排污禁養整治,已完成8戶養殖場入河排污口整治。
(2)鎮級土地土壤防治治理工作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1個,已整改到位。鎮土壤污染地塊修復治理工作進度緩慢問題。已于2021年8月完成回填復綠。
(3)鎮基本農田、林地管理管護方面的問題。應整改問題1個,已整改到位。1個鎮基本農田被非法占用7宗,涉及面積2.88畝問題。已組織專門力量對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問題進行全面摸底,加大打擊非法占用基本農田行為的力度,對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建筑物拆除并復耕,現7宗違規占用2.88畝基本農田已全部復耕復綠。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問題及后續工作安排
(一)對一些存在的普遍性問題,要加強建章立制,規范管理。要根據存在的普遍性問題,結合實際,制訂操作性強的規章制度,嚴格按制度規范管理,杜絕或減少問題的發生。
(二)部分問題的整改需通過統籌多方力量推進整改。如
扶貧項目無收益或收益低、村級衛生站未完成建設任務等問題,需加強政策支持和相關部門的指導、溝通協作,有序解決。
(三)部分問題的整改需加強銜接、堵塞漏洞。如未能及時審核養老機構床位補助申請資料,未通過省交易平臺采購醫療耗材等問題,需加強部門間工作銜接與信息溝通,加強配合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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