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6日在陽江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
第十二次會議上
陽江市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傅光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2022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根據審計法規定和市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市審計局依法審計了2022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各縣(市、區)、各部門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工作安排,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發展和安全,高質量發展邁出新步伐、展現新氣象。
——積極財政政策有效落實。面對經濟下行壓力,持續保持必要的財政支出規模,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230.87億元,同比增長14.3%;市本級政府性基金總支出67.83億元,同比增長9.03%。下達財政直達資金69.66億元至基層,發行地方新增政府債券55.7億元,努力發揮投資拉動地方經濟穩增長的積極作用。
——民生福祉持續改善。持續加大對民生領域的資金投入力度,安排教育支出48.65億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4.10億元、衛生健康支出32.25億元等,切實兜住兜牢民生底線,統籌整合中央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和駐鎮幫鎮扶村資金25億元,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升。
——財政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制定出臺了《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陽江市財政國庫庫款應急預案(試行)》《陽江市市級預算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提升財政資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完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
——審計整改成效明顯。相關縣(市、區)和部門單位認真落實整改責任,截至2023年7月底,上一年度審計查出的234個問題中,要求立行立改的123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22個(占比99.19%);要求分階段整改的89個問題,已完成整改70個;要求持續整改的22個問題,已完成整改13個。審計查出問題已整改金額10.14億元。
一、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一)市級財政管理及決算草案審計情況
審計了2022年度市本級〔含市直和海陵試驗區、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下同〕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2022年,市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244.91億元,總支出230.87億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69.92億元,總支出67.83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3659萬元,總支出3348萬元;社保基金預算總收入125.83億元,總支出114.94億元。審計結果表明,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深入推進預算管理改革,加強財政資源統籌,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財政收支運行總體平穩有序。發現的主要問題:
1.預算編制不規范。一是市直代編預算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具體項目,涉及金額1000萬元。二是市直部分非稅收入未納入預算管理,少反映收入2715.91萬元。三是市直編制2022年部門預算時未將上年結余資金統籌安排,涉及金額2.40億元。四是市直未按照規定用途安排預備費,涉及金額1664.20萬元。
2.財政資金分配管理使用不規范、不及時。一是1個部門所屬單位未及時使用895萬元專項資金。二是1個單位超范圍使用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48.97萬元。
3.決算草案編制不規范、不完整。一是市直、海陵試驗區和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收回的存量資金未按規定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涉及金額8811.56萬元。二是海陵試驗區財政少列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涉及金額2082.11萬元。
4.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管理使用不及時、不規范。一是海陵試驗區和陽江濱海新區(陽江高新區)債券資金未及時形成實物工作量,涉及金額4198.98萬元。二是市直2家國企和海陵試驗區1家醫院共違規開設6個共管賬戶,涉及債券資金5957.81萬元。三是市直1個部門和海陵試驗區1家衛生院開立債券資金賬戶程序不規范。
5.個別項目政策性開放性金融工具管理使用不及時、不規范。1個工程項目未及時發揮金融工具資金效益,涉及金額1.03億元;未按規定完成節能審查;多支付項目勘察費用202.16萬元。
(二)市級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審計了8個市級部門單位和9家所屬單位2022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并延伸抽查了3家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有關部門單位的預算收支、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基本符合預算法、政府會計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發現的主要問題:
1.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一是1個部門拖欠8項工程款項117.52萬元。二是1個部門違規將一般債券資金劃撥至共管賬戶,虛列債券資金支出2591.56萬元。三是1個部門的3個基建項目未及時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四是1個部門實施的環境設施工程未竣工驗收投入使用。
2.部分部門單位預算執行不嚴格。一是1個單位未及時催繳非稅收入26.85萬元。二是2家所屬單位未及時上繳資金473.89萬元。三是1個部門坐支專戶存款利息收入2.11萬元。四是1個部門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超預算支出4.75萬元。
3.部分經費管理使用不規范。一是1個部門違規從零余額賬戶向下屬單位轉賬18.55萬元。二是3個部門單位違規報銷差旅費、培訓計劃未經審批,涉及金額23.54萬元。
4.部分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一是2個部門的3項專項資金存在被挪用或擴大支出范圍等問題,涉及金額18.42萬元。二是1個部門履行監督義務不到位,未及時發現項目承擔單位超范圍開支項目資金。三是4個部門和2家所屬單位的17項專項資金預算執行率低、使用效益不高,涉及金額612.35萬元。四是1個部門提前支付合同款50萬元。五是1個部門未按合同要求督促項目承擔單位提交項目成果相關文件并組織驗收。六是1個部門制定的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設定的工作目標不明確。
5.部分部門單位政府采購和政府購買服務管理不到位。一是3個部門單位和3家所屬單位對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涉及金額95.26萬元。二是1家所屬單位未按規定實行政府購買服務,涉及金額19.26萬元。
6.部分部門單位財務管理不規范。一是1個部門和4家所屬單位存量資金未及時上繳財政,涉及金額737.53萬元。二是1個部門和1家所屬單位會計核算不規范,涉及金額73.02萬元。三是2個部門單位和3家所屬單位15輛公務車的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用未進行單車核算,涉及金額21.95萬元。
(三)鎮(街道)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關注了江城區中洲街道、陽東區塘坪鎮等5個鎮(街道)財政收支管理等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各鎮(街道)能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的決策部署,圍繞中心工作,推進經濟社會和各項民生事業發展,財政管理水平不斷提高。發現的主要問題:
1.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一是4個鎮的工程項目違規施工、工期超期嚴重、未按圖紙施工等。二是1個鎮的5個已竣工驗收項目未及時編制財務決算。
2.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一是1個鎮非稅收入12.64萬元未上繳財政、10.06萬元未及時催繳。二是4個鎮(街道)未及時盤活資金32.64萬元。三是3個鎮(街道)132.57萬元財政資金使用不規范,存在未及時撥付補貼資金等問題。四是1個鎮超范圍支出174.72萬元。五是1個鎮超預算、無預算支出58.64萬元。
3.財務管理不規范。一是1個鎮部分經費報銷不規范,涉及金額6.92萬元。二是3個鎮未建立相關會計賬簿、未按規定進行會計核算等。
4.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1個鎮未建立國有資產使用管理制度、未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未落實固定資產內部領用制度等。
5.政府集中采購管理不到位。5個鎮(街道)對納入政府集中采購目錄的項目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涉及金額633.56萬元。
二、政策落實審計情況
審計調查了2022年支持市場主體應對疫情紓困發展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審計結果表明,我市在降低生產經營成本、開拓市場需求、金融支持紓困解難、困難行業紓困政策落實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降低生產經營成本工作落實不到位。一是1個協會未對收費項目和價格進行公示。二是1個部門督導工作不到位,未及時發現1家企業超標準收費且未對收費進行公示。三是1個部門未保障考試工作經費,增加協會負擔。
(二)金融支持紓困解難政策落實不到位。一是1個部門未按規定出臺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二是1個部門未落實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金融貼息資金。三是1家銀行未按規定取消借款合同中關于提前還款違約金條款。
三、重大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審計了陽西縣PPP模式整縣推進鎮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陽江市江城區固廢處理環境園項目、金平路建設項目一期工程等9個公共投資項目。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項目建設管理不到位。一是1個項目未按已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內容建設,變更建設內容后未重新報主管部門審批。二是1個項目有2111.84平方米建設用地未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三是1個項目使用部分未經審批的施工圖文件施工。四是1個項目未按規定編制和報審工程設計文件。五是7個項目的工程結算共多計工程價款910.60萬元。六是1個項目未按招標投標文件內容簽訂合同。七是2個項目的2個質量監督站未完全履行監督職責。八是1個項目開工時未完成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二)部分項目資金管理不規范。一是1個項目合同約定的年度財政支出責任未納入年度預算。二是1個項目PPP合同未明確試營運期內的付費方式及范圍。三是1個項目未按時繳納相關土地使用稅。四是1個項目債券資金80.90萬元長期沉淀。五是1個項目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勘察費用97.62萬元。
(三)部分項目資產使用績效差。一是1個項目中的某鎮污水處理廠未移交項目公司接管運營。二是1個項目未完成自動監控設備安裝聯網。三是1個項目尚未編制項目績效目標與績效指標并報財政部門審核。
四、民生項目審計情況
(一)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資金審計調查
審計調查了各縣(市、區)近年來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服務基礎設施條件得到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發現的主要問題:
1.部分項目建設管理不規范。陽東區、陽春市、陽西縣共23間村衛生站存在不同程度的墻面開裂發霉、天面漏水等質量缺陷問題。
2.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保障力度不夠。一是各縣級以上醫院人員培訓與實際工作未有效銜接,培訓效果欠佳。二是江城區、陽東區未及時發放特崗全科醫生補助金329.34萬元。
3.基層公共衛生服務能力不到位。一是全市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底數不清、居民健康管理數據質量不高。二是市本級和3個縣(市、區)院前急救體系建設任務未完成等。
4.招標投標管理不規范。部分縣(市、區)的1個部門和4家醫療機構未按規定招標。
(二)社保基金管理使用審計情況
審計了2022年度社保基金預算收支情況,重點關注失業保險基金,抽審了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6個部門單位。審計結果表明:市本級社保基金預算編制符合預算編制程序、內容完整,社保基金管理基本符合相關規定。發現的主要問題:
創業擔保基金制度不健全。一是未建立創業擔保貸款監督檢查機制。二是未對擔保基金、財政貼息資金及獎補資金的籌集、管理工作制定相關的管理細則。三是未建立擔保基金持續補充機制。四是未制定擔保基金的代償、追償、核銷機制。
五、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一)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審計
審計了8個市級部門單位和9家所屬單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市有關部門單位加強國有資產管理,不斷提升資產管理水平和使用績效。發現的主要問題:
1.部分部門單位資產基礎管理不規范。一是3個部門單位和1家所屬單位購置資產未登記固定資產賬,涉及金額20.40萬元;二是1個部門和5家所屬單位資產賬實不符,涉及金額1488.75萬元;三是2個部門單位和6家所屬單位2022年度未按規定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四是2個部門單位和5家所屬單位公務用車管理使用登記不規范。
2.部分部門單位資產長期閑置。一是1個部門和1家所屬單位3處房產長期閑置;二是1個部門購置的136臺設備閑置未充分發揮效益。
3.部分部門單位資產處置不規范。一是2個部門4輛公務用車未及時處置;二是1家所屬單位7項固定資產處置未履行相關程序和審批手續,涉及金額436.92萬元。
(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審計
結合經濟責任審計,審計了1個鎮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審計結果表明,相關地區能貫徹黨中央關于生態文明建設決策部署,基本履行了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職責。發現的主要問題:
1.土地資源管理不到位。一是468.92畝需要復耕的基本農田未復耕。二是未對基本農田信息建表立冊。
2.水資源管理不到位。一是7家水電站尚未辦理相關環評手續。二是未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設置隔離防護設施,也未在取水口周圍安裝監控設備。三是24個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閑置未能發揮實際效益,涉及金額259.70萬元。
六、審計移送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情況
2022年,市審計局共出具審計移送處理書(函)6份,移送違紀違法問題線索7起,涉及金額1980.74萬元。移送事項主要集中在:
(一)民生領域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移送此類問題線索2起,主要是違規非法占用水田、涉嫌擅自轉讓土地等問題。
(二)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移送此類線索1起,主要是個別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等問題。
(三)其他方面違紀違法問題。移送此類線索4起,主要是采購項目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未按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違規處置土地使用權等問題。
七、審計建議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結合審計反映的情況與問題,審計建議:
(一)加大重大政策落實力度,扎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聚焦國家、省、市重大戰略和重大任務,聚焦基本民生、科技創新、鄉村振興等重點領域,強化資金保障,加快推進項目建設,堅決糾正擠占挪用、損失浪費財政資金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加強產業、投資等領域政策的統籌協調,增強減稅降費、助企紓困、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等政策落實的穿透性,不斷完善政策配套,著力保障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戰略任務和重大項目實施。
(二)深化財政預算管理改革,推動積極財政政策加力提效。不斷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強化預算約束和績效管理,增強預算執行的時效性和規范性。加大財政資源統籌力度,及時清理盤活存量資金,建立清理盤活存量資金常態化機制,完善預算安排與存量資金盤活的統籌銜接機制,提升財政綜合保障能力。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快支出進度,及時下達各類轉移支付預算,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要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繼續壓減控制一般性支出,嚴格落實好“過緊日子”要求。
(三)持續完善民生保障機制,扎實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壓緊壓實民生項目和資金管理責任。深化就業、養老、醫療、社會救助等重點民生領域的服務保障,持續推動優質公共服務資源向薄弱環節和重點群體傾斜,進一步增強各類民生政策的精準性、協調性、配套性,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防范化解財政風險隱患,筑牢高質量發展安全屏障。從保障地方財政可持續發展出發,進一步壓實風險防范責任,加大對財政風險的識別、預警和處置力度,筑牢安全屏障。持續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完善防范隱性債務風險長效機制。繼續用好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推動建立基層財力長效保障機制,有效防范基層財政運行風險。
本報告反映的是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對這些問題,審計部門已依法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并出具審計報告,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對涉嫌違紀違法線索,已按規定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處。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有關問題資金已上繳財政1561萬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999萬元。下一步,市審計局將加強跟蹤督促,市政府將按有關規定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整改情況。
今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面對新形勢和任務,做好各項審計工作意義重大。我們將更加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關于審計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按照市委八屆五次全會的部署要求,依法忠實履職盡責,自覺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以高質量的審計監督保障執行、促進發展,為陽江譜寫現代化建設新篇章貢獻審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