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商務局關于印發《陽江市促進會展業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陽商務管函〔2024〕195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各有關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陽江市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商務局反映。該文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陽部規 〔2024〕21號。
陽江市商務局
2024年10月24日
陽江市促進會展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行動方案》(粵發〔2021〕11號)、《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推動會展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粵商務廳字〔2021〕26號),促進我市會展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增強會展業服務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功能,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一條 設立會展業專項資金。市財政每年安排不超過2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推動我市會展業發展。每年獎補金額控制在當年預算資金額度內。
第二條 本政策扶持對象為在我市舉辦“4+4”支柱產業(“4+4”支柱產業包括:先進材料、裝備制造、綠色能源與新型儲能、現代農業和五金刀剪、食品加工、新型建材、輕工紡織等8個產業)展會并依法登記的協會、商會和企業。以政府名義(包括政府及其組成部門)舉辦的展會,不在本政策措施扶持范圍。
第三條 培育壯大專業展會。對在我市舉辦的“4+4”支柱產業展會項目,符合以下條件的,給予主辦方實際支出不超70%的獎勵,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且省市補貼總額不超過項目實際支出的100%。如有多個主辦方,由多個主辦方商定其中一個主辦方進行申報。
(1)展覽面積10000平方米(含)以上;
(2)參展企業200家(含)以上;
(3)展覽展位500個(含)以上;
(4)展期3天(含)以上。
第四條 支持展會品牌化發展。支持展會項目申報列入廣東省“粵貿全國”、廣東省品牌展會、成長型展會、創新型展會等廣東省重點引導展會名錄,支持展會項目申報“廣東會展項目百強”。對列入廣東省重點引導展會名錄和“廣東會展項目百強”的,給予主辦方一次性獎勵20萬元。
第五條 完善會展業公共服務體系。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部門協作工作機制,協調做好展會報批備案、安全生產、交通疏導、消防安全、食品衛生、知識產權、環境衛生、志愿服務等工作。發揮公共宣傳資源作用,加大對會展業的宣傳力度。
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3年。本措施僅適用于在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項目。
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陽部規〔2024〕2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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