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陽春市發現16例市外輸入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和3例無癥狀感染者,分別為非閉環管理的重點人群篩查、已閉環管理的重點人群篩查或密切接觸者篩查中發現,目前已閉環轉運至定點醫院隔離治療。
確診病例1:林某,男,現住址:陽春市陂面鎮同樂村委會崗聯村,為外市返鄉人員,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2:林某,女,現住址:陽春市陂面鎮南河村委會上新坡村,為外市返鄉人員,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3:呂某,男,現住址:陽春市陂面鎮南坪村委會上新坡村,為確診病例2林某的密切接觸者,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4:黃某,男,現住址:陽春市圭崗鎮高垌村委會長田村,為外市返鄉人員,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5:賴某,女,現住址:陽春市圭崗鎮高車村委會嶺一村,為外市返鄉人員,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6:鐘某,男,12月9日已轉運至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觀察,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7:馮某,女,現住址:陽春市春灣鎮長興花園二期22幢,為外市返鄉人員,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8:張某,男,現住址:陽春市潭水鎮新鋼鐵廠1號門對面,為12月9日公布的無癥狀感染者常某的密切接觸者,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9:林某,女,現住址:陽春市潭水鎮高堯村委會民沖村,為外市返鄉人員,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10:曾某,男,為外市返春人員,入住陽春市東湖假日大酒店,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11:劉某,女,現住址:陽春市春城街道東湖東路,為確診病例10曾某的密切接觸者,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12:黃某,男,現住址:陽春市河西街道石上村委會車頭村,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13:梁某,男,現住址:陽春市河西街道升平村委會高坡村,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14:羅某,男,現住址:陽春市河朗鎮河朗圩街河朗市場旁邊,為外市返鄉人員,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15:范某,女,現住址:陽春市三甲鎮龐洞村委會玉田村,為外市返鄉人員,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確診病例16:王某,男,現住址:陽春市八甲鎮徐屋村委會鎮南村,為外市返鄉人員,診斷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
無癥狀感染者1:楊某,男,現住址:陽春市雙滘鎮蒲竹村委會攪拌站,為外省來春人員,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
無癥狀感染者2:李某,男,現住址:陽春市譚水鎮高堯村委會民沖村,為外市返鄉人員,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
無癥狀感染者3:徐某,女,現住址:陽春市八甲鎮徐屋村委會鎮南村,為確診病例16王某的密切接觸者,診斷為新冠病毒無癥狀感染者。
目前排查出的密切接觸者均已落實隔離管控,根據流調情況重點場所均已落實管控并進行了終末消毒。
市民如在以下時間到過下列場所,請立即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工作單位或入住酒店報備,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涉疫場所和排查時間如下
請廣大市民樹牢“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意識,科學做好個人日常防護,出門戴口罩,保持安全的社交距離。接種新冠疫苗是當前疫情防控的有效手段,沒有完成接種的人群尤其是60歲以上老年人,請盡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種和加強免疫接種。
陽春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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