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方案》業經市政府七屆三十五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發展改革局反映。
陽江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8日
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粵府〔2018〕46號)精神,加快全市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汽車、氫燃料電池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等,下同)產業創新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發展思路
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發展新能源汽車的戰略部署和工作要求,以純電驅動、燃料電池為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主要導向,以市場主導和政府扶持相結合,充分調動各方資源,引導創新商業模式,重點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在公交、物流等公共服務領域的規模化、商業化應用,大力推進充電、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更好解決電動汽車充電及氫燃料電池汽車加氫難題。全面調動整車生產企業、充電設施建設與運營企業、新能源汽車使用者等各方的積極性,建立以產業鏈企業之間風險共擔、合作經營為主,以政府扶持、財政補貼為輔的新能源汽車產業模式,推動我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工作任務與責任分工
(一)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產業落地發展
依靠我市港口、土地等資源優勢以及高端不銹鋼、汽車零配件等配套產業優勢,大力發展新能源汽車。支持互聯網、電子信息等領域企業進入新能源汽車行業。支持引進和開發先進氫燃料電池乘用車,積極爭取省在我市布局建設新能源汽車產業基地。配合省推動建設氫燃料電池汽車商業運營示范區,重點在公共交通、物流等領域開展運營示范。〔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二)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加氫基礎設施建設
1. 加快城市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公交、出租車、環衛、物流等企業可利用自有停車站場按相關行業標準,建設集中充電站,并積極鼓勵對外提供公共充電服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發展改革局、陽江供電局負責〕新建公共停車場及新增的路內收費停車位應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設快速充電樁,適當新建獨立占地的公共快充站;在公共充電網絡不完善的區域按需配置移動儲能充電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陽江供電局負責〕
2. 支持用戶居住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全市新建住宅小區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符合行業標準的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相關標準要求納入建筑設計、驗收規范;對不滿足充電設施配建要求的新建住宅小區,各級住建部門不得辦理驗收手續。小區物業管理機構對申請并具備建設條件的充電設施項目,應出具同意項目建設安裝的意見;物業管理機構拒不出具相關意見的,由各地住建部門督促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鼓勵開展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提高充電樁使用效率。〔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3. 規劃布局加氫基礎設施建設。在符合條件申報并獲得省批復我市成為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市后,應加快推動加氫站的規劃和建設,編制加氫站試點建設方案,滿足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運營需求。對列入試點建設方案擬建設的加氫站,由各地住建部門辦理報建、驗收等審批手續。積極鼓勵加油(氣)站與加氫站合建,利用加油(氣)站已有用地建設的,免予辦理規劃選址、用地等手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有關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4. 促進充電設施互聯互通。對接全省統一的充電設施公共信息智能服務平臺,現有和新建公共充電設施必須接入該平臺,并實時提供運行信息。接入平臺并驗收合格的充電設施方可申請地方級財政補貼。鼓勵各類主體依托平臺開發充電導航、故障報修、充電預約、費用結算等服務,提高充電服務智能化水平。(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陽江供電局負責)
5. 完善政策配套。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各地節能減排考核體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列入規劃、獨立占地的充電站和加氫站,按公用設施優先安排項目用地。〔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免予辦理規劃、用地、建設許可手續,相關停車場管理單位對申請并具備建設條件的充電設施,應出具同意充電設施建設安裝的意見。〔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因充電設施建設需對變電設備擴容的,擴容工程按照原變壓器資產權屬由權屬人出資建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陽江供電局負責)各地電網企業應支持充電樁業主安裝獨立電表,對已安裝獨立電表的充電樁統一按大工業用電峰谷電價計費并免收基礎電費。(陽江供電局、市發展改革局負責)電網企業負責建設和運行維護充電設施產權分界點至電網的配套接網工程,并免收充電設施業主接網費。(陽江供電局負責)加快建立充電設施的道路交通標識體系和規范。(市交通運輸局負責)
(三)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
1. 大力推進公交電動化。2019年占比超60%,2020年占比超80%。(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負責)依托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對新能源公交車實行聯合集中采購,降低采購成本。(市交通運輸局、市政府采購辦負責)
2. 擴大其他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出租、環衛、物流等領域的應用,各地不得對新能源汽車進入租賃市場設置高于傳統燃油、燃氣車輛的技術參數限制,2019年起,我市每年更新或新增的巡游出租車使用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個百分點;2020年起,接入平臺的網約車逐步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占比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個百分點。〔市交通運輸局、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3. 積極引導使用新能源汽車。全面實施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制度。(市公安局負責)研究制定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財政補貼實施方案。(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支持企業自購新能源客車用于內部通勤,對跨縣(市、區)運營的實行告知性備案管理。取消對新能源汽車的限行,排放檢測設置綠色通道,在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所在地劃定新能源汽車夜間專用停車區,允許大型新能源客車使用公交車道,分類支持新能源物流車使用,盡快制定增加新能源汽車使用便利性、實惠性的措施,不斷提高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的積極性。(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負責)
4. 加強推廣應用監管。加強對新能源汽車運營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確保新能源汽車發揮節能減排作用。各縣(市、區)新能源汽車推廣牽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加強對省、市財政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監督,對新能源汽車的運行和資金使用管理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對資金使用結果開展績效評價〔市財政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展改革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
5. 建立完善廢舊汽車拆解回收利用體系。積極指導一批有技術和資金實力的企業申報汽車報廢拆解資質。(市商務局負責)按照“先梯級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則,支持對廢舊動力電池開展回收再利用,在我市銷售量大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在每個銷售縣(市、區)原則上要設立1個以上動力電池回收服務網點,銷售量小的企業可以與其他企業聯合設立動力電池回收服務網點,逐步建立并完善回收服務網絡。積極按省相關試點要求開展我市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試點示范工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
三、組織實施與責任落實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級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副召集人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發展改革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市發展改革局、工業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公安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和陽江供電局等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統籌協調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聯席會議日常工作由市發展改革局承擔。根據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全體會議或部分成員會議。(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二)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各地、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每季度報送一次工作進展情況,就工作推進情況、工作存在問題、下階段工作措施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告。(市發展改革局負責)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各部門要根據自身職能,按照本意見要求及相關任務分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部門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結合各地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任務、分年度目標及相關政策措施,并報市發展改革局備案。市有關責任部門要加強與上級部門溝通協調,積極爭取上級政策支持,加快落實新能源汽車產業在我市落地,完善新能源汽車體系,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有關部門對各地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推廣應用情況及成效開展不定期檢查,并視情況形成相關情況報告上報市政府,對工作落實不力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在全市范圍內予以通報。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五年,在有效期內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訂或廢止。
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編號:陽府規〔2019〕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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