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醫療保障局 陽江市財政局關于調整
我市職工醫保及城鄉居民醫保
待遇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財政局,海陵區、高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市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各定點醫藥機構:
根據省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提升我市參保人的醫療保障待遇水平,經省醫療保障局及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調整我市職工醫保及城鄉居民醫保待遇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職工醫保
(一)起付標準
職工醫保參保人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起付標準調整為: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300元;二級定點醫療機構500元;三級定點醫療機構700元。
?。ǘ﹫箐N比例
職工醫保參保人在市內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就醫,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支付比例調整為: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在職人員95%、退休人員97%;二級定點醫療機構在職人員90%、退休人員92%;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在職人員82%、退休人員84%。門診特定病種報銷比例參照執行。
(三)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調整為15萬元;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調整為70萬元。
二、城鄉居民醫保
連續繳納我市城鄉居民醫保的人員,在連續繳費的第4年,住院及門診特定病種支付比例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提高1%;在連續繳費的第5年,住院及門診特定病種支付比例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提高2%;連續繳費達到6年及以上的,自連續繳費第6年起,住院及門診特定病種支付比例在現行政策基礎上提高3%。參保人中斷繳費后重新繳費的,連續繳費年限重新計算。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3年。此前我市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蛾柦嗅t療保障局 陽江市財政局關于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的通知》(陽醫保通〔2023〕48號)同時廢止。
陽江市醫療保障局 陽江市財政局
202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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