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各有關企業: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陽江市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
廈開發經營及銷售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陽江市自然資源局反映。該文的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為陽部規〔2022〕1號。
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陽江市自然資源局
2022年1月19日
部門規范性文件統一編號:陽部規〔2022〕1號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附注:陽部規〔2022〕1號
陽江市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開發經營及銷售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
為切實促進我市土地集約高效利用,積極拓展發展空間,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解決其用地難用地貴問題,按照市場化推進、規模化開發、標準化建設、功能化配套的要求,支持、鼓勵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的開發建設及經營銷售,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適用范圍、標準和開發主體
(一)適用范圍
本指導意見適用范圍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照“企業集中、產業集聚、土地集約、合理布局”原則,經有批準權的各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同意在土地出讓時約定銷售或出租的在規劃范圍內按要求進行統一設計、統一建設、統一管理,集投資、開發、經營管理和服務等為一體的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項目開發單位建設的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項目。
該類廠房可出售、出租給符合建設所在地產業規劃的企業從事工業生產、生產性服務、科技研究等經營活動,包括工業制造廠房、工業倉儲物流、工業研發樓宇、科技企業孵化器等。鼓勵項目開發單位打造“產研結合、產融互動、資源共享”的多業態產業載體。
(二)適用標準
本指導意見所述的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標準:
1、建設用地須為出讓的國有建設類工業用地;
2、建筑容積率不低于1.6;
3、辦公、生活等配套用房占地面積不得超過項目總用地面積7%;
4、二層以上并配建工業電梯。
(三)開發主體
項目開發單位應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開發單位資質管理參照《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執行。
二、基本原則及要求
(一)統一規劃管理。對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建設要統一規劃、統一管理,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總體規劃,結合產業發展特點,綜合研究建設規范方案。
(二)加強建設管理。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等相關職能部門要按照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建設規范辦理項目、土地、建設、消防等相關審批手續。
分期開發建設的項目應統一規劃,公共配套設施應同步建設、同步交付。嚴禁在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公寓、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供電、供氣、衛生、環保、通信、給排水、消防等公共配套用房及設施不得分割銷售,由項目開發單位自持管理。鼓勵項目開發單位配套整體集式環保治理設施,集中運營高標準工業廠房園區和工業大廈治理設施設備。實施雨污分流,污水入網,不能實施污水入網的,要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三)完善運營管理。項目開發單位負責保障和維護項目內配套設施,滿足入駐企業所需條件,組建或聘請有資格、有能力的專業服務公司承擔項目范圍內的物業管理相關工作,相關物業管理服務應符合《物業管理條例》《廣東省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并由園區管委會進行監管。鼓勵項目開發單位引進投融資服務機構,搭建各類科技創新和產業公共技術平臺,扶持入駐企業的發展。
(四)規范租售行為。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首次銷售對象與再次轉讓對象限定為符合園區產業規劃的生產、銷售、科研型企業法人或總部經濟法人、生產性服務業企業法人。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要直接銷售或租賃給以上適用范圍內的企業市場主體,嚴禁炒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當對購買對象與轉讓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把關,并出具審核意見,作為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銷售備案或交易網簽備案的依據。探索創新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等新型產業載體的銷售交易方式,鼓勵項目開發單位在設計建設前提前收集意向單位建設需求,推出定制廠房等高標準服務,允許符合條件的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進行預銷售,預售要求參照我市現行商品房預售政策執行。
(五)加強價格管理。項目開發單位應本著“保本微利”和“降低中小微企業用地成本”的原則,合理確定項目建筑成本以及銷售、租賃價格的控制要求,并納入銷售方案中予以明確,發展改革、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應加強價格管理。
三、具體執行措施
(一)用地供應。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項目用地應按規定采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符合省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中小企業項目,優先保障供地,土地出讓底價在不低于成本價格的前提下,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鼓勵項目開發單位整合項目資源,申報省級項目資格。
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項目的最高可銷售比例標準在土地出讓公告、合同中予以明確。項目容積率應按自然資源部門出具的規劃條件為準。支持拓展用地空間,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利用地下空間的,其地下建筑面積可不納入計容面積。
(二)銷售管理。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開發企業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攜相關資料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辦理開發資質證書。項目開發單位預售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須經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批準,并領取預售許可證后方可進行預售。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預售款須參照《陽江市區商品房預售款監督管理規定》足額及時繳入監管賬戶,并按規定接受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監管。
預售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的,買賣雙方須訂立預購合同,并在訂立預購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網簽合同備案。預購合同應包括廠房的位置、地點、配套設施、裝修標準、售價、竣工交付使用時間等內容。
(三)租賃管理。租賃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的入駐企業應到園區管委會或政務服務中心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完善建立租賃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監管體系,園區管委會或政務服務中心要利用政府網站等及時發布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供需信息。
(四)分割轉讓。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可按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為可以獨立使用且權屬界限封閉的空間。辦公、生活等服務配套用房不得單獨進行分割、分割轉讓或抵押,但可以隨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按規定比例且以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可以獨立使用且權屬界線封閉的空間)進行分割、分割轉讓、抵押。每個分割單元均應符合交通、消防安全等要求,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最小建筑面積不得少于300平方米。每個分割單元不得單獨設置廚房,每層可合理集中設置公共衛生間。
購買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須滿2年(以不動產證書登記時間計算)才可以進行轉讓。購買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未滿2年的,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應向所在園區管委會提出申請,園區管委會經審核同意(并征詢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后出具準予轉讓批準文件,作為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交易網簽備案的依據。
(五)金融支持。鼓勵商業銀行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加大對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項目的融資支持力度,提供按揭等金融服務,對購買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的入駐企業提供貸款支持,首付不低于購買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總價的20%,具體以商業銀行審核為準。可預售的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項目在取得預售許可證后不能再利用在建工程進行抵押貸款。
(六)部門監管。園區管委會對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運營企業情況進行監管,與轉讓方、受讓方簽訂項目監管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產時間、投產強度、產業導向、節能環保、產出強度、財政貢獻強度、違約責任等相關條款。
四、附則
(一)本指導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二)高標準工業廠房和工業大廈開發項目的監管由項目批準機關負責監管。
(三)本指導意見由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陽江市自然資源局按各自職能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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