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于2020年7月9日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一、實施方案出臺的背景
國家高度重視發展以生豬生產為重點的畜牧業。國務院就發展畜牧業專門發出了《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穩定生豬生產促進轉型升級的意見》(國辦發〔2019〕44號)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對本地區穩定生豬生產、保障市場供應工作負總責,嚴格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2020年中央一號文件要求,要加大非洲豬瘟等動物疫情監測防控力度,嚴格落實防控舉措,確保產業安全。習近平總書記對2020年全國春季農業生產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加快發展生豬生產,切實解決面臨的困難,確保實現恢復生產目標”。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生豬穩產保供工作,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出了《關于加快推進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粵府辦〔2019〕25號)。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決策部署,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制定并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方案》,以促進生豬家禽產業的健康發展。
二、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分為七個部分。
第一部分,明確了轉型升級的目標任務。到2025年,把我市建設成為粵港澳大灣區重要的生豬、家禽生產供應基地。全市豬肉、禽肉產量分別達到24.7萬噸、5.8萬噸,禽蛋產量達到1.3萬噸。生豬出欄量324萬頭,自給有余;家禽出欄量達到3500萬羽。建設一批全產業鏈現代化企業,打造轉型升級示范區,構建種業、養殖、屠宰加工、冷鏈物流配套發展的現代化生豬、家禽產業體系,實現小散養殖向標準化規模養殖轉型、粗放養殖向綠色科學養殖轉型小型屠宰廠(場)向現代化屠宰企業轉型、調畜禽向調肉品轉型“四個轉型”。
第二部分,明確了保障產業發展空間的用地、環保政策。在保障畜禽養殖用地上,允許在Ⅱ、Ⅲ、Ⅳ級保護林地建設規模養殖設施,優先保障安排林地指標,對申請使用林地材料齊全的即到即辦。對依法劃定的禁養區內確需關停搬遷的規模養豬場,當地政府要安排用地支持異地重建。簡化養殖設施農用地備案手續。對收購、租賃、入股已有的畜禽養殖場進行整改重建、升級改造,原養殖場已辦理設施農用地備案的,依法辦理備案主體變更。已備案設施農用地的畜禽養殖場整改重建、升級改造,在與原備案內容一致的前提下,無需重新備案。對擴建養殖設施的,依法對新增設施辦理設施農用地備案。在環保政策上,要求要嚴格依法依規劃定禁養區,除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之外,不得超范圍劃定禁養區。禁養區內省級以上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需關閉和搬遷的,由市人民政府征求省農業農村廳意見。落實《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872號),制定畜禽養殖環評管理服務指引,為生豬、家禽養殖建設項目提供明確、便捷環評管理服務,促進生豬、家禽生產。鼓勵畜禽糞污經無害化處理后作肥料還田。
第三部分,把促進綠色發展作為產業轉型升級的重點方向。一是推進標準化規模養殖。要求各地要積極引進大型企業建設現代化畜禽養殖場,積極協調解決用地、環保、防疫等手續問題,加快標準化規模養殖場落地投產,形成高質量產能。鼓勵龍頭企業以入股、合作等方式,帶動小散養殖場戶升級改造。支持龍頭企業開展村企合作,建設高效安全、綠色環保的標準化集中養殖小區。二是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推廣清潔養殖和糞污全量收集處理利用技術模式,扶持發展第三方服務業和有機肥產業,實施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促進農牧結合循環發展。落實國家和省對開展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養殖場和第三方服務主體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的政策。落實對開展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養殖場,不征收環境保護稅的政策。
第四部分,把提高產業科技含量作為增強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抓手。一是加快科技創新推廣。支持飼料研發,積極推廣低氮、低磷和低礦物質飼料,發展安全、綠色、高效飼料產品。示范推廣高效實用技術,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二是實施畜禽種業振興行動。積極爭取廣東省畜禽遺傳資源基因庫和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良種擴繁推廣基地建設項目,加強地方品種資源保護和開發。加強新品種(配套系)選育和擴繁,開展畜禽良種聯合攻關,提升主要品種核心種源自給率。
第五部分,提出要加大改革和監管力度,確保屠宰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一是優化屠宰行業結構布局。推進屠宰行業減數控量、提質增效。鼓勵和引導屠宰企業開拓粵港澳大灣區生豬、家禽消費市場,擴大屠宰規模,形成與我市養殖規模相匹配的屠宰加工新格局。二是加強對屠宰企業監管。壓實屠宰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屬地政府監管責任,嚴格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加強肉品檢驗檢疫,實行屠宰企業非洲豬瘟自檢和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建立暫存產品抽檢制度,強化溯源追蹤,堵住監管漏洞,嚴格處置風險隱患。落實定點屠宰廠(場)官方獸醫派駐制度,探索建立簽約獸醫或協檢員制度。三是加強肉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屠宰加工企業建設冷鏈倉儲配送設施,減少活畜禽跨區流動。鼓勵企業延伸產業鏈,通過自建、聯建、訂單、協議等方式,建立穩定的養殖、屠宰加工、冷鏈配送、產品銷售聯結機制,推進產加銷一體化發展。
第六部分,在五個方面提出促進產業規范發展的要求。一是規范養殖場審批備案手續。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備案工作,建立健全直聯直報信息平臺。落實新建、改擴建規模養殖場依法辦理設施農用地備案、林地使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等制度。二是落實養殖場防疫措施。督促養殖場戶建立完善養殖檔案,落實全進全出、封閉飼養等管理制度,完善防疫設施設備,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壓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三是全面禁止直接使用餐廚廢棄物喂豬。四是嚴格實施畜禽調運監管。實行肉豬由養殖場至屠宰廠和種豬、仔豬由種豬場至養殖場的“點對點”調運。嚴格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環節查驗,落實生豬運輸車輛登記備案管理。建設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所、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動物檢疫申報點、活畜禽運輸指定道口、區域生豬運輸車輛洗消中心等基礎設施。五是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加強對屠宰廠(場)、規模養殖場排污口的水質監測,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對非禁養區內排放養殖廢棄物不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或總量控制指標要求,或者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向環境排放養殖廢棄物的規模養殖場,要依法限期治理。
第七部分,提出了明確的支持保障措施。一是嚴格責任制考核。將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和最低生豬出欄量納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壓實縣(市、區)人民政府屬地責任。2020年江城區、陽東區、陽春市、陽西縣年生豬出欄量分別不低于14.5萬頭、38.7萬頭、114.7萬頭和31.3萬頭。2021年起不得低于2020年的目標任務。二是加強財政和金融支持。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和省、市下達的相關涉農資金,在完成對市縣考核事項和績效目標的前提下,可統籌用于支持標準化養殖場、標準化屠宰廠(場)、畜禽種業“兩場一基地”、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動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肉品冷鏈配送體系等工作。支持畜禽養殖場配套完善設施裝備,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符合補貼范圍和條件的飼料加工機械設備、自動喂料系統、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裝備等實行敞開補貼。落實市、縣兩級財政補貼資金,保障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和重點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過程中強制撲殺補助政策的落實。推行化制法等科學先進的無害化處理方式。積極利用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基金,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投資主體投資生豬、家禽產業。落實市、縣兩級財政保費補貼資金,保障政策性畜禽養殖保險政策的落實,做到應保盡保。探索開展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抵押貸款試點,支持畜禽保單訂單和應收賬款抵押,解決畜禽業發展融資難題。三是建立生豬養殖生態補償機制。積極爭取省早日出臺生豬銷區補償產區的政策措施,由生豬調入市根據調入量按一定標準向生豬調出市支付補償資金,補償生豬產區在發展生豬生產中的疫病防控、污染治理、質量安全監管和生產補貼等投入,平衡產銷區利益,提高產區積極性,推進生豬產銷定向對接。四是穩定基層機構隊伍。依托現有機構編制資源,建立健全動物衛生監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畜牧獸醫技術推廣機構,加強隊伍力量,保障動物疫情監測、預防、控制、撲滅、檢疫、監督等業務工作經費。落實動物疫病防控技術人員和官方獸醫有關津貼,充實執法隊伍動物防疫專業力量。加強鄉鎮獸醫站建設,配備與養殖規模和工作任務相適應的防疫檢疫等專業技術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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