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關于加快推進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農業農村局反映。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7月9日
關于加快推進生豬家禽產業
轉型升級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的意見》(粵府辦〔2019〕25號)的工作部署,促進我市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明確目標任務,推動產業“四個轉型”
到2025年,把我市建設成為粵港澳大灣區重要的生豬、家禽生產供應基地。全市豬肉、禽肉產量分別達到24.7萬噸、5.8萬噸,禽蛋產量達到1.3萬噸。生豬出欄量324萬頭,自給有余;家禽出欄量達到3500萬羽。建設一批全產業鏈現代化企業,打造轉型升級示范區,構建種業、養殖、屠宰加工、冷鏈物流配套發展的現代化生豬、家禽產業體系,實現“四個轉型”。
(一)小散養殖向標準化規模養殖轉型。優化養殖規模結構,引導養殖場戶升級改造,支持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到2025年,建設2個10萬頭以上生豬養殖場(基地),20個萬頭以上生豬養殖場(基地),50個畜禽標準化養殖場(小區),規模養殖比例達到80%以上。
(二)粗放養殖向綠色科學養殖轉型。淘汰粗放養殖模式,推廣科學高效清潔飼養工藝、技術,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到2025年,建設10個現代化美麗牧場,規模養殖場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5%以上,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基本全覆蓋。
(三)小型屠宰廠(場)向現代化屠宰企業轉型。優化屠宰行業布局,清理撤并小散廠(場),推進屠宰標準化建設。到2020年底,各縣(市、區)屠宰廠(場)數量壓減50%以上;到2025年,建設4個省級標準化屠宰企業,全市屠宰廠(場)數量壓減60%以上(其中:陽東區壓減70%,陽春市壓減60%,陽西縣壓減70%),規模企業屠宰量占比達80%以上。
(四)調畜禽向調肉品轉型。落實省出臺的禁止活豬(種豬和仔豬除外)跨大區域調運政策措施,推動養殖生產和屠宰加工配套布局,構建現代化肉品冷鏈物流體系。到2025年,建設2個養殖、屠宰、加工、配送全產業鏈示范企業。
二、科學規劃養殖用地,保障產業發展空間
(一)保障畜禽養殖用地。落實粵府辦〔2019〕25號文件的規定,各地要做好生豬、家禽產業發展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將畜禽業用地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保障畜禽業用地需求。鼓勵利用低丘緩坡、荒山荒坡、灌草叢地等建設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允許在Ⅱ、Ⅲ、Ⅳ級保護林地建設規模養殖設施,優先保障安排林地指標,對申請使用林地材料齊全的即到即辦。規模化、工廠化養殖、屠宰加工項目用地,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由各地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應保盡保。結合新農村建設適當預留用地,規劃建設標準化集中養殖小區,強化龍頭企業或合作社帶動,引導農村散養戶移欄出村,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對依法劃定的禁養區內確需關停搬遷的規模養豬場,當地政府要安排用地支持異地重建。〔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林業局、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內容均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簡化養殖設施農用地備案手續。落實粵府辦〔2019〕25號文件的規定,對收購、租賃、入股已有的畜禽養殖場進行整改重建、升級改造,原養殖場已辦理設施農用地備案的,依法辦理備案主體變更。已備案設施農用地的畜禽養殖場整改重建、升級改造,在與原備案內容一致的前提下,無需重新備案。對擴建養殖設施的,依法對新增設施辦理設施農用地備案。(市自然資源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三)規范禁養區管理。落實粵府辦〔2019〕25號文件的規定,嚴格依法依規劃定禁養區,除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城鎮居民區、文化教育科學研究區等人口集中區域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禁止養殖區域之外,不得超范圍劃定禁養區。禁養區劃定后5年內不得隨意調整。各地要制定禁養區矢量化邊界圖,形成禁養區范圍“一張圖”。禁養區內省級以上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需關閉和搬遷的,由市人民政府征求省農業農村廳意見。(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四)優化環評管理服務。落實《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當前生豬規模養殖環評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19〕872號),制定畜禽養殖環評管理服務指引,為生豬、家禽養殖建設項目提供明確、便捷環評管理服務,促進生豬、家禽生產。鼓勵畜禽糞污經無害化處理后作肥料還田。(市生態環境局、市農業農村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三、提升產業綜合素質,促進綠色發展
(一)大力發展標準化規模養殖。各地要積極引進大型企業建設現代化畜禽養殖場,積極協調解決用地、環保、防疫等手續問題,加快標準化規模養殖場落地投產,形成高質量產能。鼓勵龍頭企業以入股、合作等方式,帶動小散養殖場戶升級改造。支持龍頭企業開展村企合作,統一規劃建設標準化畜禽欄舍,統一飼養技術規范、動物疫病防控和糞污處理利用措施,建設高效安全、綠色環保的標準化集中養殖小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林業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二)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積極申報國家和省的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項目,推廣清潔養殖和糞污全量收集處理利用技術模式,扶持發展第三方服務業和有機肥產業,實施有機肥替代化肥行動,促進農牧結合循環發展。推進符合入網標準的生物天然氣接入城市燃氣管網,落實沼氣和生物天然氣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落實國家和省對開展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養殖場和第三方服務主體生產銷售和批發、零售有機肥產品免征增值稅的政策。落實對開展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養殖場,不征收環境保護稅的政策。(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陽江市稅務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四、提高產業科技含量,增強核心競爭力
(一)加快科技創新推廣。推進產學研結合,支持、引導科研機構和企業深化合作,建設畜禽業科技研發、交流、展示、示范平臺,關鍵技術和設施設備攻關研究。支持飼料研發,積極推廣低氮、低磷和低礦物質飼料,發展安全、綠色、高效飼料產品。協同省畜禽產業技術體系、技術推廣機構和行業協會示范推廣高效實用技術,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二)實施畜禽種業振興行動。積極爭取廣東省畜禽遺傳資源基因庫和畜禽保種場、核心育種場、良種擴繁推廣基地建設項目,加強地方品種資源保護和開發。加強新品種(配套系)選育和擴繁,開展畜禽良種聯合攻關,提升主要品種核心種源自給率。(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五、加大改革和監管力度,確保屠宰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一)優化屠宰行業結構布局。推進屠宰行業減數控量、提質增效。支持建設標準化屠宰廠(場),對新建大型標準化產加銷一體屠宰加工企業予以優先審批,不受規劃數量限制。督促屠宰廠(場)落實污水集中處理、達標排放,加快小型屠宰廠(場)關停并轉,依法取締不符合動物防疫和環保要求的屠宰廠(場)。逐步減少生豬屠宰企業代宰比例。鼓勵和引導屠宰企業開拓粵港澳大灣區生豬、家禽消費市場,擴大屠宰規模,形成與我市養殖規模相匹配的屠宰加工新格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二)加強對屠宰企業監管。壓實屠宰企業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屬地政府監管責任,嚴格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加強肉品檢驗檢疫,實行屠宰企業非洲豬瘟自檢和肉品品質檢驗制度,建立暫存產品抽檢制度,強化溯源追蹤,堵住監管漏洞,嚴格處置風險隱患。落實定點屠宰廠(場)官方獸醫派駐制度,探索建立簽約獸醫或協檢員制度,落實檢疫和監管職責,確保生豬產品“兩證兩章一報告”制度落實到位,保證定點屠宰廠(場)“進合格豬、出放心肉”。加強對官方獸醫和生豬屠宰行業從業人員的管理教育,嚴肅查處失職瀆職人員。(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三)加強肉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屠宰加工企業建設冷鏈倉儲配送設施,減少活畜禽跨區流動。鼓勵企業延伸產業鏈,通過自建、聯建、訂單、協議等方式,建立穩定的養殖、屠宰加工、冷鏈配送、產品銷售聯結機制,推進產加銷一體化發展。落實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政策,促進種豬、仔豬及冷鮮豬肉、禽肉流通。(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六、加強監督指導,促進產業規范發展
(一)規范養殖場審批備案手續。落實粵府辦〔2019〕25號文件的規定,開展畜禽規模養殖場和養殖專業戶備案工作,建立健全直聯直報信息平臺。落實新建、改擴建規模養殖場依法辦理設施農用地備案、林地使用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動物防疫條件審查等制度。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和辦事指引,落實“放管服”要求,優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做好指導服務,幫助養殖場完善法定手續,規范生產經營。對無故拖延辦理養殖場有關手續的單位和人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現有畜禽養殖場尚未辦理上述法定手續的,要及時整改并在2021年6月30日前完善審批備案手續,逾期未辦的依法予以查處。(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二)落實養殖場防疫措施。督促養殖場戶建立完善養殖檔案,落實全進全出、封閉飼養等管理制度,完善防疫設施設備,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壓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鼓勵有條件的養殖場戶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開展非洲豬瘟檢測,支持建設無疫小區。(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三)全面禁止直接使用餐廚廢棄物喂豬。對餐廚廢棄物實行統一收集、密閉運輸、集中處理、閉環監管,嚴禁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流入養殖環節。落實養殖場戶禁用餐廚廢棄物喂豬承諾制度,建立健全飼養臺賬記錄,加強監督巡查,嚴肅查處違法違規使用餐廚廢棄物喂豬行為。(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四)嚴格實施畜禽調運監管。實行肉豬由養殖場至屠宰廠和種豬、仔豬由種豬場至養殖場的“點對點”調運。落實省出臺的省外生豬產品入粵備案管理、省外畜禽及產品入粵指定道口運輸制度,推進中南六省(區)動物疫病聯防聯控。嚴格生豬及生豬產品調運環節查驗,落實生豬運輸車輛登記備案管理。建設完善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所、公路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動物檢疫申報點、活畜禽運輸指定道口、區域生豬運輸車輛洗消中心等基礎設施。鼓勵大型養殖場、屠宰廠(場)、無害化處理場自建車輛洗消中心,落實運輸環節清洗消毒措施。(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及陽江海關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五)加強環境監管執法。加強對屠宰廠(場)、規模養殖場排污口的水質監測,采取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大環境監管執法力度。對非禁養區內排放養殖廢棄物不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準或總量控制指標要求,或者未經無害化處理直接向環境排放養殖廢棄物的規模養殖場,要依法限期治理。(市生態環境局牽頭)
七、落實工作責任,強化產業轉型升級的支持保障
(一)嚴格責任制考核。將生豬、家禽產業轉型升級和最低生豬出欄量納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壓實縣(市、區)人民政府屬地責任。各縣(市、區)政府要按照《陽江市生豬生產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布局(2018-2020年)(2018年修訂)》(陽農〔2018〕6號)落實生豬年出欄任務,2020年江城區、陽東區、陽春市、陽西縣年生豬出欄量分別不低于14.5萬頭、38.7萬頭、114.7萬頭和31.3萬頭。2021年起不得低于2020年的目標任務。(市農業農村局牽頭)
(二)加強財政和金融支持。中央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和省、市下達的相關涉農資金,在完成對市縣考核事項和績效目標的前提下,可統籌用于支持標準化養殖場、標準化屠宰廠(場)、畜禽種業“兩場一基地”、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動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肉品冷鏈配送體系等工作。支持畜禽養殖場配套完善設施裝備,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對符合補貼范圍和條件的飼料加工機械設備、自動喂料系統、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備、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裝備等實行敞開補貼。落實市、縣兩級財政補貼資金,保障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和重點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撲滅過程中強制撲殺補助政策的落實。推行化制法等科學先進的無害化處理方式。積極利用省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基金,引導金融資本和社會投資主體投資生豬、家禽產業。落實市、縣兩級財政保費補貼資金,保障政策性畜禽養殖保險政策的落實,做到應保盡保。探索開展土地經營權、養殖圈舍、大型養殖機械抵押貸款試點,支持畜禽保單訂單和應收賬款抵押,解決畜禽業發展融資難題。(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局,陽江銀保監分局按職能分工負責)
(三)建立生豬養殖生態補償機制。積極爭取省早日出臺生豬銷區補償產區的政策措施,由生豬調入市根據調入量按一定標準向生豬調出市支付補償資金,補償生豬產區在發展生豬生產中的疫病防控、污染治理、質量安全監管和生產補貼等投入,平衡產銷區利益,提高產區積極性,推進生豬產銷定向對接。(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四)穩定基層機構隊伍。依托現有機構編制資源,建立健全動物衛生監督、動物疫病預防控制、畜牧獸醫技術推廣機構,加強隊伍力量,保障動物疫情監測、預防、控制、撲滅、檢疫、監督等業務工作經費。落實動物疫病防控技術人員和官方獸醫有關津貼,充實執法隊伍動物防疫專業力量。加強鄉鎮獸醫站建設,配備與養殖規模和工作任務相適應的防疫檢疫等專業技術人員。(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按職能分工負責)
關于我們
|
網站幫助
|
網站地圖
|
隱私申明
|
主辦單位: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管理維護:陽江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網站標識碼:4417000019 備案序號:粵ICP備16010311號-3 網站報障:0662-3367662
粵公網安備 441702020001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