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府直屬各單位:
《陽江市推進政務服務“全市通辦”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反映。
陽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25日
陽江市推進政務服務“全市通辦”
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省內通辦”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20〕286號)要求和陽江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推進會的工作部署,為加快推動政務服務從政府部門供給導向向企業群眾需求導向轉變,打破事項辦理屬地限制,為企業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無差別“全市通辦”政務服務,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建立跨域通辦工作機制,推進一批高頻政務服務實現跨域通辦,最大限度實現“全市通辦、就近申辦”,促進線上線下業務深度融合,創新政務服務方式,推動我市高頻政務服務事項“跨域通辦、一次辦成”,逐步擴大通辦事項范圍,同步建立清單化管理制度和更新機制,著力打破事項辦理的屬地限制、提升企業群眾異地辦事便利度,優化營商環境。
二、實施范圍
陽江市級、各縣(市、區)。
三、工作任務
(一)梳理“全市通辦”事項清單。按照“便民、合理、可行”的原則,在事項線上線下標準統一、系統互聯互通、數據協同共享基礎上,各部門對照國家、省要求,梳理確認可實現“全市通辦”的與企業群眾生活生產密切相關的高頻事項,確定通辦類別,根據條件成熟度逐步增加通辦事項數量,深化事項通辦程度。
(二)優化“全市通辦”事項標準。各部門根據梳理的“全市通辦”事項清單,進一步細化完善事項清單對應辦事指南,提升事項標準化程度,消除模糊條款、兜底條款,特別是辦理材料和業務申請表單,確保異地企業群眾能夠按標提交、政務服務大廳窗口能夠照單收件,推進同級別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
(三)建立“全市通辦”工作機制。各部門要按照業務流程,組織本系統縣(市、區)各部門建立通辦機制。通辦機制要明確屬地部門和異地部門在收件、受理、審批、制證、送達、歸檔、監管等環節的權力和責任,建立辦件材料流轉和審批機制,明確材料流轉方式、時限、權限和責任等,明確屬地部門和異地部門的歸檔責任,形成事項辦理流程的閉環,確保屬地部門和異地部門的流程閉環匹配一致。
(四)開設“全市通辦”服務專窗。縣級以上政務服務大廳要設立“全市通辦”服務專窗,“全市通辦”服務專窗可與“跨省通辦、省內通辦”服務專窗合并設置,與異地部門主動溝通對接,建立互認互信機制,按照“全市通辦”事項清單及辦事指南進行收件受理,對于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和與企業群眾密切相關的高頻事項,開展異地會商收件,實行異地代收代辦,實現政務服務在全市“跨層級、跨區域、跨部門”的無差別辦理。
四、通辦模式
(一)全流程網辦。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外,其他事項應按照“應上盡上”原則,依托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將政務服務事項全部納入廣東政務服務網,提供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申請人通過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申請辦理,受理部門及時進行材料受理和審核,審批結果通過網上送達、郵寄送達或窗口領取。
(二)實體大廳代收代辦。申請人可根據需求選擇到市內任意市、縣(市、區)實體大廳“全市通辦”服務專窗提出業務申請,窗口工作人員提供咨詢、指導和收件(受理)服務,按照業務屬地部門材料規范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身份核驗,以郵寄或網絡流轉的方式提交給業務屬地部門進行受理、審核,辦結后向申請人寄發審批結果或由申請人自行到窗口領取審批結果。
(三)部門專窗通辦。使用自建系統的部門要明確全市通辦事項與通辦范圍并予以公布,申請人可根據需求就近到部門專窗提出業務申請,專窗工作人員根據本系統“全市通辦”模式提供咨詢、指導和收件(受理)服務,以郵寄或內部系統進行信息資料傳遞,確保受理、審批無差異,辦結后向申請人寄發審批結果或由申請人自行到窗口領取審批結果。
五、通辦流程
(一)申請。申請人可通過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全市通辦專區”、實體大廳“全市通辦”服務專窗或部門專窗提出申請,并按辦理事項辦事指南提供相關資料。
(二)受理。通過登錄廣東政務服務網“全市通辦專區”提出申請的,由屬地審批部門對辦件進行統一網上審查、受理,符合辦理條件的,予以受理;對不符合辦理條件的,以短信、電話等方式,及時通知申請人補齊補正材料。通過實體大廳“全市通辦”服務專窗或部門專窗提出申請的,窗口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進行形式審查、身份核驗,對符合辦理條件的現場進行受理,并使用統一申辦受理平臺或自建系統按管理權限將數據推送至相應的審批部門,紙質材料通過郵政快遞同步寄遞移交,對于申請材料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按照“一次性告知”的原則并指導企業和群眾補正材料。
(三)審批。審批部門按有關規定及時辦理內部審批流程,并及時反饋審批結果。審批結果由工作人員后臺電子制作證照或批復文件。
(四)送達。審批部門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申請人在網上獲取電子審批結果,申請人也可申請通過郵政快遞方式寄送審批結果或選擇到市內任意市、縣(市、區)實體大廳“全市通辦”服務專窗或部門專窗領取審批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落實責任。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牽頭統籌協調推動政務服務“全市通辦”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科學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機構、人員和職責,指定專人負責“全市通辦”工作,協同推進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范標準,提升支撐。市各部門會同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統一梳理確認可實現“全市通辦”事項清單,市各部門要統籌做好市、縣(市、區)部門在“全市通辦”事項辦理材料、辦理形式、承諾辦結時限、審批標準等關鍵要素相統一,主動公布“全市通辦”事項清單、審批流程和辦事指南,做好“全市通辦”事項辦事指南信息要素的編制、更新工作,確保信息的準確性、時效性和規范性,實現業務全流程“無差別”辦理標準化。
(三)充分授權,共享互認。各部門要按照“審批不出中心”的要求,充分授權“全市通辦”專窗進行收件(受理),并建立“全市通辦”服務專窗工作人員與相關部門后臺審批人員的會辦機制,按照一窗受理、在線核驗、遠程辦理、即時協同、全程管控等要求,推動辦件及時流轉、及時審批、相互授權,推動前臺資料審核、數據錄入、數據共享、電子證照應用等互信互認,確保政務服務無差別“全市通辦”工作落地實施。
(四)考評督辦,健全機制。市各部門要加強對本系統對應的下級單位推行政務服務“全市通辦”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督辦,落實“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同時要結合實際整合資源,健全工作機制,著力解決“全市通辦”推進過程中人員機構、基礎設施等困難問題,強化業務培訓,同步推進政務服務“全市通辦”的“好差評”工作,完善相關指標評價體制,加強評價結果運用,提升政務服務質量,通過政務服務平臺“好差評”系統、政府門戶網站、“12345”熱線等傾聽收集企業和群眾意見建議,及時解決突出問題,全面推進政務服務“全市通辦”工作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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