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廣東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廣東省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進一步做好職業病危 害項目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工作場所存在職業病目錄所列職業病的危害因素的,應當及時、如實 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申報危害項目,接受監督。請我市轄區內相關用人單位(工業企業和從事放射診療的醫療機構),按照規定到國家“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系統”(網址:www.zybwhsb.com)注冊并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以往已完成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但申報日期間隔大于13個月的用人單位,應進行年度更新。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對未按照規定及時、如實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的用人單位,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可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我局對沒有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用人單位,將依法進行調查、立案查處,同時納入“職業病預防控制措施不達標責任主體名單”管理。
請各相關用人單位認真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切實做好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
咨詢電話:
陽江市衛生健康局3189978
江城區衛生健康局2800995
陽東區衛生健康局6623522
陽春市衛生健康局7730468
陽西縣衛生健康局5891019
海陵區社會事務管理局3896713
濱海新區(高新區)應急管理局 3823060
特此通告。
陽江市衛生健康局
2024年4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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