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工作,現將《陽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陽江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規定〉的通知》(陽府〔2021〕11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我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人選擇本市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項目招標的,招標人或其代理機構的招標投標工作應當遵守我市有關招標投標規定,其招標項目的評標定標辦法必須為我市的評標定標辦法,項目招標文件必須以我市招標文件示范文本為藍本編制。項目招標前,招標人或其代理機構應與所選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做好相關工作銜接,并向項目招標備案部門報告,以確保我市招標項目在本市外平臺交易活動順利完成。
二、我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招標人要求投標人提交工程投標擔保、工程履約擔保的,應允許投標人自主選擇現金保證金、銀行保函、保證保險、融資擔保公司保函等建設工程保證保險形式。
(一)采用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擔保保函形式之一的,投標人應由商業銀行開具投標保證金保函或保險公司開具投標保證保險單或融資擔保公司開具投標保證金擔保函。投標人在投標時提交投標保證金保證保險函的,應當視同已經繳納投標保證金。上述方式投標保證金保證保險費必須由投標人基本賬戶匯出。
(二)本市內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交易的招標項目,投標人應在該項目截標時間前登錄陽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陽江市建設工程交易系統,在該項目招標公告中點擊完成“我要參與項目”。將現金投標保證金轉入招標人委托的陽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保證金專戶,或將本項目投標保函(保單)及由本企業基本賬戶轉出資金購買本保函(保單)的繳費憑證掃描件上傳到陽江市建設工程交易系統。
(三)投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一律按照未提交投標保證金處理,視為投標人自動放棄投標資格或廢除授標:
1、投標人的投標現金保證金不是從本企業銀行基本賬戶轉入或投標人的投標保函(保單)費用不是由本企業銀行基本賬戶購買;
2、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指定的賬戶轉入投標保證金或指定平臺上傳本項目投標保函(保單)及其繳費憑證;
3、投標人上傳平臺的投標保函(保單)及其繳費憑證與現場提交核驗的投標保函(保單)及其繳費憑證不一致;
4、投標人以虛假方式提交投標保證金保函(保單)。
(四)投標人的投標擔保函和履約保函或招標人的支付擔保函應符合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
三、繼續落實好《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建筑業企業招投標信用信息應用工作的通知》(陽住建通〔2020〕240號)和《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陽江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信息平臺誠信體系建設的通知》(陽住建通〔2020〕372號)的有關要求。
(一)投標人擬派承攬業務人員須為陽江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信息平臺登記通過人員;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的業績、獎項、人員職稱等作為評審內容,該類評審資料須為陽江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信息平臺登記通過的業績、獎項、人員職稱等信息資料。
(二)投標人擬派承攬業務人員的注冊證信息、職稱信息、資格證(崗位證)等有關信息應與陽江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信息平臺登記通過的信息一致,如擬派人員不是管理信息平臺登記人員或有關信息不一致,視為投標人未按要求提交該項投標資料,應作廢標處理,其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三)投標人按招標文件要求所提交的同類業績、獎項、人員職稱等信息資料,必須在招標項目截標時間前已為陽江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信息平臺登記通過的信息,否則招標人和評標專家不予確認。
(四)投標人應在截標前登錄陽江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信息平臺打印擬派人員名單和有關業績、獎項、人員職稱信息(須顯示來自陽江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信息平臺),并須確保這些信息資料始終保持有效。
(五)承攬我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業務的企業,每個招標項目應派4名或以上招標代理人員,其擬派人員必須為陽江市建筑業企業信用管理信息平臺登記通過人員。招標代理人員參加招標項目開標評標會議,應持本企業介紹信、身份證及管理信息平臺本人打印件接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查驗,不符合參加開評標會要求的代理人員不得進入開評標會現場。對未按規定派員參加招標項目開評標會的招標代理機構,由招標人將有關情況報告招標項目監督部門按不良行為扣分處理。
(六)投標企業應按各類型資質(如施工、監理、勘察、設計、造價咨詢等)分別完成誠信登記,如因投標企業某類資質信息資料不完善,導致管理信息平臺中的企業無法科學、合理的劃分企業信用等級,則該企業的某類資質劃入“信用平臺不活躍企業”,該類資質不再納入信用等級劃分的排名企業基數。
四、根據《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廣東省水利廳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管辦法>的通知》(粵發改規〔2019〕6號)及有關規定,為進一步落實工程招標投標活動招標人主體責任,各級招標備案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招標投標實施監管,應綜合采取隨機抽查和重點檢查的形式,以隨機抽查為主。有關監督管理方式可另行公布或通知。
(一)招標備案部門應派員參加招標項目的開標會議,對開標會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派員對開標評標現場進行全程見證,維護好招投標活動秩序;招標人及其代理機構應履行好招投標活動的主體責任,確保招投標活動順利開展。
(二)招標備案部門可根據抽查形式和項目需要,派員對招標項目的評標定標活動進行監督,但不得對評標委員會評審過程直接形成的評審資料簽名確認。
(三)積極創新電子化行政監督,逐步對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進行全過程在線監督。
(四)各級招標備案部門應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加大招標投標事中事后查處力度,嚴厲打擊串通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對圍標串標等情節嚴重的,應納入失信聯合懲戒范圍,直至清出市場。
陽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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